1、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公司各单位、项目部:为加强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技术管理,明确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规范编制、审核、审批、发布、实施、修改程序,确保专项施工方案顺利实施,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0987号)及国家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现予以公布,请公司各单位、分公司、项目部根据项目特点、业主要求贯彻执行。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附件:1、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办法2、一般项目范围3、规模较大
2、项目范围4、授控文件发文序号二一二年九月十日主题词:危险 工程 专项 施工 方案 管理办法 通知抄报:集团公司工程管理中心。 抄送:公司办、安质部、市场开发部、技术开发部、工程管理部、项目人力中心、机械租赁中心、试验中心存档。公司办公室 2012年9月10日印发2附件1: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办法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办法一、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原则和要求1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原则a、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施工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和拆除等建筑施工技术管理。机电安装工程、铁路工程、市政公用工程
3、、铁路电气化工程、钢结构工程、建筑智能工程爹可比照本办法执行。b、本办法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工程开工前,各单位/分公司总工程师、项目部总工程师应根据施工调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和现场实际施工情况列出本工程需要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清单,组织工程室/工程技术部单独编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施工方案”)。c、专项施工方案应做到格式规范,内容完整,重点突出,方案可行,措施具体,具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方案中数据准确无误,文字简明扼要,逻辑性强,图表清晰。2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
4、要求a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时要充分进行施工技术调查并有效利用既有设施、设备。参与编制人员要掌握多方面的知识,一般项目专项施工方案、规模较大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应由各单位/项目部总工程师组织工程技术室/工程部进行编制,形成初步方案,然后组织各单位/项目部行政领导、职能部门进行方案讨论并签署意见,各单位/项目部总工程师根据会签意见修改完善,形成报审方案。根据项目需要,可以邀请协作队伍技术负责人参加讨论,当涉及专业分包时要求专业分包相关负责人也参加讨论,然后由总工程师根据讨论结果进行完善,形成报审方案。b在参考既有专项施工方案时,应针对工程的实际施工条件进行修改,确保方案适用,具有可操作性。c一般项目专项施
5、工方案、规模较大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前,要根据不同方案的工艺、机械设备配置等进行经济、工期、安全性能等指标进行比较,选定经济可行、满足工期、安全可靠的方案。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依据1建质200987号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家的政策法规、行业规范、技术规程、安全规程等。2设计文件。如批准的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施工设计、设计说明书。3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招标投标文件。4施工技术调查资料、设计文件审核资料、实施型施工组织设计。5企业的装备能力、技术素质、资金储备、劳力资源、物资储备等综合实力。6类似或相似工程项目的施工经验资料。三、危险性较大分部
6、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内容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等。2、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3、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4、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 5、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6、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7、计算书及相关图纸。四、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核、审批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核应根据工程危险性大小实行分级审查,并报建设或监
7、理单位审核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根据公司施工生产实际情况,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划分为一般项目和规模较大项目两类,具体范围参见附件2、附件3。专项施工方案的分级审核、审批具体规定及流程如下:1、一般项目的专项施工方案,各单位、项目部编制完成后报公司(设有集团公司项目部或指挥部的,还须由集团公司项目部或指挥部审核)审核后报建设或监理单位审批实施。2、规模较大项目的专项施工方案,各单位、项目部编制完成后先由公司审核后(设有集团公司项目部或指挥部的,还须集团公司项目部或指挥部审核),报集团公司进行审核,报送单位根据审核意见修改完善后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审批实施,同时报集团公司工程管理中心备案。3、
8、根据业主或监理要求,专项施工方案需要举行外部专家论证时,各单位一般项目专项施工方案由各单位负责组织,公司直管项目部的一般项目专项施工方案、规模较大项目的专项施工方案由公司负责组织。五、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发布、实施1各单位/分公司经审批后的专项施工方案应由各单位/分公司的工程队/项目部技术主管发至作业队/项目部负责人、专业工程师、测量工程师、安全质量管理人员、施工人员等,技术主管组织以上人员参加的专项施工方案交底会,并由技术主管对现场所有作业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进行专项施工方案交底和培训。2项目部经审批后的专项施工方案由项目部总工程师发至项目部领导、相关部门、工程技术部部长、工程
9、技术部专业工程师、安环部部长、安质人员、测量工程师、作业队队长、作业队副队长、作业队总工、作业队专业工程师。项目部总工程师组织以上人员特别是作业队队长、作业队副队长、作业队总工、作业队专业工程师进行专项施工方案的培训式交底。在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作业队总工程师应组织现场所有参加施工的作业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进行专项施工方案的书面培训式交底。3经审批、交底和培训后的专项施工方案,由主管生产的领导负责组织施工人员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对于按规定需要进行工序验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部应会同监理单位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经项目部总工程师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入下一
10、道工序。专项施工方案实施过程中,主管生产的领导对实施的正确性和严肃性负全责。六、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修改经审批后的专项施工方案不得擅自修改。需要修改时,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进行重新审核。遇有下列情况,应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修改:1工期、质量、安全、环保等目标值发生改变时;2施工设计图纸发生重大变更时;3现场施工环境和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时;4施工队伍、机械设备等因素发生重大调整时。专项施工方案的修改,按照谁编制谁修改的原则,由原编制责任单位负责修改,其他单位未经授权不得擅自修改。专项施工方案修改后,应报经原审批单位审批后方可组织实施。七、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
11、项施工方案执行情况监督公司直管项目部总工程师、工程技术部,各单位/分公司总工程师、工程技术室、作业队/项目部主管工程师应对专项施工方案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项目部工程技术部、安环部是专项施工方案主责部门,对执行过程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紧急情况的,应当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施工现场所有施工人员都有权对不按专项施工方案执行的现象进行制止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公司工程管理部、安全质量部将视情况对公司范围内的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实施情况进行抽查。 附件2:一般项目范围一般项目范围一、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或周边环
12、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二、土方开挖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三、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1、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 m2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四、起重吊装及安装拆除工程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2、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3、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五、脚手架
13、工程1、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2、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3、悬挑式脚手架工程。4、吊篮脚手架工程。5、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6、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六、拆除、爆破工程1、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2、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七、其它1、建筑幕墙安装工程。2、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3、人工挖扩孔桩工程。4、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5、预应力工程。6、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附件3:规模较大项目范围规模较大项目范围一、基坑支护、降水工程1、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
14、支护、降水工程。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二、模板工程及其支撑体系1、高度超过的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 m2及以上。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三、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2、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
15、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四、脚手架工程1、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2、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3、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五、拆除、爆破工程1、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2、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3、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4、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六、其它1、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2、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3、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4、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5、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