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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休假管理规定.doc

上传人:pc****0 文档编号:6897208 上传时间:2024-12-23 格式:DOC 页数:1 大小:12KB 下载积分:10 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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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请休假治理规定 1、每月2天休假:自然月请假2天,按满勤计算。自然月请假天数>2天,按实际出勤天数计算。 2、休假天数不累计,当月未休假,次月归零。 3、请休假必须有请假条,请假条应在请假前一日办理好,交考勤员登记。补假条一次考核责任人10元,请假一次考核责任人20元。 4、请假条由本人亲身办理,逐级签字确认,缺少一级签字,视为无效。 5、各级领导按照本单位实际出勤人数及工作量分配,有权拒批请休假,但红白喜事除外。 6、请假期间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7、请假1-5天,由厂级领导批准生效,请假5天以上由公司领导批准生效。 8、因病请长假,须提供市、县级以上医院确诊,由医院出具《诊断证明》,合并假条上报公司领导批准生效。病假回厂后,需提供市、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一份。 9、关于频繁请假,且对本厂日常工作产生不利阻碍的,分厂会按照实际情况,对责任人进展处分或辞退。 10、试用期内员工,不享受2日休假。 11、本制度自厂领导审核批准后,发布生效。 12、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炼钢厂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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