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工使用治理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外来工施工人员的使用和治理,明确用工单位与外来施工人员所负有的平安消费责任,标准合同、协议的签订,特制订本治理制度。 1、凡进入本公司外来施工班组及人员,由工程部与其签订相关的平安协议,报公司平安部备案。 2、与承包或分包单位签定的平安协议,其施工工程、起止时间、法定签章等内容必须详实、精确、防止无效合同的情况发生。 3、外来施工班组的主要负责人、平安治理人员要通过培训、考核; 4、外来工的治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 “的原那么; 5、临时工、民工,必须持有居民身份证,并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暂住证; 6、必须自行配齐适宜的灭火器消防器材,要建立健全防火平安各项规 章制度,做好日常的防火平安工作; 7、在施工现场所内的电器设备、线路,要有专人管护,严禁乱搭电线 和使用电炉、电热棒,如有违犯一切责任自负,造成火灾事故追查有关当事人责任,赔偿损失; 做好工地的防盗、防火、防毒、防事故的平安工作,定期组织人员进展平安检查,及时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