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食品添加剂使用治理制度
使用食品添加剂既要到达改善食质量量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和加工工艺,又要到达不滥用而阻碍食品平安为目的。
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食品添加剂卫生治理方法》和《食品添加剂通用平安标准》有关规定,不符合食品平安标准和《餐饮效劳食品平安监视治理方法》要求的食品添加剂不得使用。
二、食品添加剂采购渠道要正规、合法,采购必须到正规的专卖店购置,并查验或索取供货者食品消费运营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等资质证明,并留存购物凭证,购物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三、在加工食品中,食品添加剂使用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或卫生部公告名单规定的品种及其使用范围、使用量,不得凭经历随意扩大使用范围和使用量。
四、正确掌握食品添加剂的用处,做到可用可不用的不用,必须用的少用,尽量做到不用。
五、存放食品添加剂要设专用橱柜,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妥善保管,并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台账,并详细记录,做到五专“治理,即: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
六、不得使用未经批准、受污染、变质以及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添加剂。
七、不得为掩盖食品腐烂或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剂。
八、对违犯食品添加剂使用治理规定、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的相关人员要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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