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联锁系统治理制度 1目的 加强公司仪表平安联锁保护系统的治理,使其处于完好、可靠状态,确保消费装置平安运转。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液位仪、可燃气体感应、消防设备、操纵室等设备,将这些联络在一起以实现某些预定功能的联锁设定值、应用程序和系统软件构成的仪表平安联锁保护系统的治理和维护。 3术语 3.1 联锁:当消费过程中某些工艺变量或设备运转状态发生异常并接近危险值时,平安联锁保护系统动作,按照预先设计好的逻辑关系启动备用设备或自动停车,以实现平安保护。 3.2 平安联锁保护系统:指由平安联锁开关、执行器、可编程逻辑操纵器及其中间继电器、线路和将这些联络在一起以实现某些预定功能的联锁设定值、应用程序
2、和系统软件等。 3.3 联锁解除:指采纳物理或软件修正的方法,使现场开关的动作信号不阻碍与该开关有逻辑关系的其它开关动作的过程。 3.4 联锁恢复:是联锁解除的可逆过程,指采纳物理或软件修正的方法,重新使现场开关的动作信号对其逻辑关系起作用。 4职责 4.1施工方负责设备平安联锁保护系统的技术方案的编制、现场维护保养、安装调试、联锁开关的切除/投用、设定值的修正工作。 4.2 油库每日巡查人员负责对设备进展检查,出现征询题立即上报有关部门进展及时处理。 5联锁治理 5.1二级联锁的增设、取消、设定值的变更,由消费部门职能人员提出申请,主管部门审核,公司副经理批准后由油库主任施行。 5.2一级联
3、锁的增设、取消、设定值的变更,由消费部门人员提出申请,消费单位主管领导审核,主管领导批准后施行。 5.3设备维护人员应建立健全设备平安联锁保护系统的材料档案,联锁的设定值每个检修周期组织校核一次,并将其校核结果报主管消费领导,关于实际联锁值偏离设定值的要校回到设定值。 5.4因工艺缘故临时解除/恢复联锁开关,由消费部门提出申请,油库主任审批后由联锁治理人员执行。对公司权批的或需长期停用的仪表联锁保护开关必须由公司领导审批后执行。 5.5因联锁设备缘故临时解除/恢复联锁开关必须严格办理审批手续,由设备治理人员提出申请,油库主任审批后由联锁治理人员执行。 5.6临时解除联锁时间最长为8小时,超过8小时需办理续批手续。 5.7对已解除联锁开关的恢复必须严格执行审批手续,因消费部门解除的由消费部门提出申请;因联锁设备缘故解除的由设备治理人员提出申请。 6作业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