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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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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精选资料 事故灾难 古雷港经济开发区 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可修改编辑 目 录 一、总则 1 一)编制目的 1 二)编制依据 1 三)适应范围 2 四)与其它应急预案的关系 2 五)工作原则 3 二、危险性与应急资源分析 5 一)危险性分析 5 二)主要事故类型分析 12 三)应急资源分析 13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15 一)危险化学品应急领导小组及其职责 15 二)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其职责 16 三)主要部门职责 17 四)现场指挥部及职责 18 五)应急救援小组及职责 18 六)专家组 19 四、预防与预警 21 一)危险源监测 21 二)预警分级 21 三)预警发布 21 四)预警行动 22 五)预警解除 22 五、应急处置 23 一)信息报告时间、方式和内容 23 二)响应程序 23 三)现场处置 25 (一)疏散和警戒 25 (二)抢险救援 26 (三)医疗救护 26 (四)现场监测与评估 26 (五)扩大应急 26 五)安全防护 27 (一)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27 (二)受灾群众的安全防护 27 六)应急结束 28 六、后期处置 29 一)善后处置 29 二)调查报告和经验教训总结及改进建议 29 七、应急保障 30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30 二)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30 三)应急队伍保障 30 四)交通运输保障 30 五)物资保障 31 六)经费保障 31 八、监督管理 32 一)培训和演练 32 (一)培训 32 (二)演练 32 二)奖惩 33 九、附则 34 一)预案管理与更新 34 二)预案制定与解释 34 三)预案实施 34 附件 35 一)应急通讯录 35 二)古雷镇及各行政村联系方式 37 三)开发区企业联系方式 39 四)开发区周边医疗机构联系方式 40 五)专家组成员及联系方式 41 六)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置原则 42 七)人员救护要点 49 八)应急物资储备表 50 九)危险化学品事故报告 64 十)危化品事故现场区域划分 66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规范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进一步提高防范和应对危险化学品事故风险的能力,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快捷的应急工作机制,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特制定开发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2002]第70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主席令[2007]第69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家主席令[2008]第6号); 4、《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1]第591号); 5、《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493号); 6、《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公安部[1994]18号令); 7、《关于规范重大危险源监督与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协调字[2005]125号); 8、《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 9、《福建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10、《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40号令) 11、《国家首批、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 12、《福建省危险化学品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闽政办〔2004〕217号) 13、《漳州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4、《漳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漳政办〔2011〕121号) 15、《漳州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 16、《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17、其他 三)适应范围 在开发区内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适用本预案: (1)造成或可能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1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危险化学品事故。 (2)对开发区某个企业内生产安全和人员安全造成较大危害或威胁,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企业不能独立控制处置,需要调度开发区区域内相关力量协助企业进行应急处置的; (3)事故影响较大或有可能产生严重后果的危险化学品事故。 本预案不适用于民用爆炸品、城镇燃气、放射性物品和核能物质的事故处理。 四)与其它应急预案的关系 本预案的上级预案为《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漳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在开发区内发生较大危险化学品事故时,或超出开发区处置能力的事故时,开发区管委会应立即报请漳州市政府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当上级预案启动后,本预案从属于上级预案,此时,开发区管委会应在漳州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应急协调处置行动。 当由于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导致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时,本预案则与《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地震应急预案》衔接;危险化学品事故导致其它事故发生时,与相应预案衔接。 开发区内存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单位,应根据本预案制定相应预案,并作为本预案的下级预案,由开发区管委会进行监督管理,作为本预案的应急协助力量。 五)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把保障开发区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救援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要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处置的装备、设施和手段,提高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紧急处置水平。 2、预防为主。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开发区各单位应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3、统一领导。在开发区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组织漳州市安监局古雷分局、各企业制定和修订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预案,形成开发区应急领导小组、现场指挥部和开发区内企业的应急组织机构的三级应急指挥体系。 4、科学规范。要充分发挥专家队伍的作用,尤其是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预报、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提高预案的科技含量。要明确各应急机构的职责和任务,以规范有序,及时高效为重点,确保预案的规范性,科学性,全局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 二、危险性与应急资源分析 一)危险性分析 危险化学品泄漏以后,危险性大,易造成火灾爆炸事故,本预案主要针对危险化学品泄漏后造成火灾爆炸事故的应急救援。 开发区内主要危险化学品企业易燃易爆物质如下: (1)翔鹭石化(漳州)有限公司 依据《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本建设项目涉及的物料属于危险化学品的有:对二甲苯、醋酸、氢溴酸、空气(压缩)、氢气、氮气、氢氧化钠、盐酸、甲醇、醋酸甲酯、醋酸异丁酯、溴甲烷、甲烷、六氟化硫等,危险性如表3-1所示。 表3-1 危险有害物质危险性 序号 物质名称 危规号 UN号 及分类 闪点 (℃) 爆炸 极限 V﹪ 火灾危险性 急性毒性LD50 (mg/kg) 职业 毒性 分级 重点监管化学品 1 对二甲苯 33535 1307 第3.3类易燃液体 25 1.1-7.0 甲 5000 Ⅳ级(轻度危害) 否 2 醋酸 81601 2789 第8.1类酸性腐蚀品 39 4-17 乙 3530 Ⅲ级(中度危害) 否 3 氢溴酸 81017 1788 第8.1类酸性腐蚀品 -- -- -- 76(静脉注射) Ⅲ级(中度危害) 否 4 空气(压缩) 22003 第2.2类不燃气体 -- -- -- -- -- 否 5 氢气 21001 1049 第2.1类易燃气体 <-50 4.1-74.1 甲类 无资料 - 是 6 氮气 22005 1066 第2.2类不燃气体 无意义 无意义 - 没有明显毒性作用若集聚使空气中氧含量低于18%即造成缺氧 - 否 7 烧碱 82001 无意义 无意义 - - Ⅳ级 否 8 盐酸 81013 第8.1类 酸性腐蚀品 无意义 无意义 - - Ⅲ级(中度危害) 否 9 甲醇 32058 1230 第3.2类中闪点易燃液体 11℃闭杯;16℃开杯 5.5-44.0 甲类 5628 Ⅳ级(轻度危害) 是 10 醋酸甲酯 32126 1231 第3.2类中闪点易燃液体 -10 3.1-16.0 甲类 5450 Ⅳ级(轻度危害) 否 11 醋酸异丁酯 32130 1213 第3.2类中闪点易燃液体 18 1.3-10.5 甲类 15400 Ⅳ级(轻度危害) 否 12 甲烷 21007 1971 第2.1类易燃气体 -188 5.3-15 甲类 -- -- 是 13 六氟化硫 22021 1080 第2.2类不燃气体 无意义 无意义 -- 无资料 无资料 否 14 溴甲烷 23041 1062 第2.3类有毒气体类 -40 10-16 乙类 214 Ⅱ级(高度危害) 否 (2)海顺德(漳州)特种油品有限公司环保型溶剂油和高级沥青工程 该公司生产使用的原料危险物质危害性见表3-2,产品危险物质危害性见表3-3,毒性辨识结果见表3-4。 表3-2 化学品危险危害性一览表(原料) 序号 化学品名称 闪点(℃) 危险危害性 火灾 危险性 爆炸极限 (%) 自燃点 (℃) 沸点 (℃) 危险性分 类及编号 重点监管化学品 1 重整抽余油 — 易燃液体 甲B — — 27-143 3.2类 否 2 重芳烃油 可燃液体 甲B — — — 3.2类 否 3 加氢裂化尾油 37 易燃液体 乙B 0.7-5.0 230 166-488 3.2类 否 4 氢气 — 易燃气体 甲 4.1-74.2 400 -252.8 2.1类 是 5 燃料气 -188 液化烃 甲A 5.3-15 538 -161.5 2.1类 否 表3-3 化学品危险危害性一览表(产品) 序号 化学品名称 闪点(℃) 危险危害性 火灾 危险性 爆炸极限 (%) 自燃点 (℃) 沸点 (℃) 危险性分 类及编号 1 异戊烷 -51 易燃液体 甲B 1.4-7.6 420 27.8 3.1类 2 正戊烷 -48 易燃液体 甲B 1.5-7.8 260 36.1 3.1类 3 异己烷 -32 易燃液体 甲B 1.0-7.0 264 60.3 3.1类 4 正己烷 -22 易燃液体 甲B 1.1-7.5 225 69 3.1类 5 甲基环戊烷 <-7 易燃液体 甲B 1.2-8.4 258 71.8 3.2类 6 溶剂油 120#溶剂油 — 易燃液体 乙A 1.2-6.7 200-240 110-120 3.2类 160#溶剂油 — 易燃液体 乙B 1.04-6.7 180-230 120-130 3.2类 D40溶剂油 >40 易燃液体 乙A 0.5-0.7 210 160-200 3.2类 D60溶剂油 — 可燃液体 乙A — — — 3.2类 D80溶剂油 — 可燃液体 乙A — — — 3.2类 S150溶剂油 — 可燃液体 甲B 0.6-7.0 400 — 3.2类 S180溶剂油 — 可燃液体 甲B — — — 3.2类 彩色油墨溶剂油 44-88 易燃液体 乙B — 220 — 3.2类 7 轧制油 — 可燃液体 乙A — — — 3.2类 8 白油 10#白油 37.7-65.5 易燃液体 乙B — 228 — 3.2类 15#白油 26#白油 36#白油 68#白油 9 甲基萘 82.2 易燃固体 乙 0.8-5.3 529 240-243 4.1类 10 萘 78.9 易燃固体 乙 0.6 526 217.9 4.1类 11 均四甲苯 73 易燃固体 乙 — — 196.8 4.1类 12 废气 NH3 — 可燃气体 有毒气体 乙 15.7-27.4 651 -33.5 2.3类 H2S -106 易燃气体 有毒气体 甲 4.0-46.0 260 -60.3 2.1类 表3-4 毒性辨识表 序号 化学品名称 经口毒性 LD50/mg·㎏-1 经皮毒性 LD50/mg·㎏-1 吸入毒性 LC50/mg·㎏-3 毒性分级 重点监管化学品 1 正戊烷 2000 — — (Ⅲ级)中度危害 否 2 甲基萘 1840 — — (Ⅲ级)中度危害 否 3 萘 490 — — (Ⅱ级)高度危害 否 4 溶剂油(石脑油) — — 16000 (Ⅲ级)中度危害 否 5 NH3 350 — 1390 (Ⅱ级)高度危害 是 6 H2S — — 618 (Ⅱ级)高度危害 是 (3)一德石化 一德古雷液体化工储罐区一期工程装卸储存的货种包括原油、重油、凝析油、润滑油等油品,甲苯、二甲苯、三甲苯、混二甲苯、间二甲苯、混合苯、甲醇、乙醇、正丁醇、辛醇、二甘醇、丙三醇、异丁醇、正丙醇、异丙醇、异辛醇、丙酮、丁酮、2-丁酮、环己酮、甲基异丙基(甲)酮、醋酸丁酯、醋酸乙酯、二丁酯、二辛酯、丙烯酸丁酯、邻苯二甲酸二辛酯、甲基丙烯酸甲酯、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甲基叔丁基醚、正构烷烃、硫酸、丙酸、硝酸等液体化工品。这些化学品的危险性质列于表3-5。 表3-5 工程所涉及主要化学品的危险性质一览表 序号 名称 危险货物类别 高毒物品 易制毒化学品 主要危险性质 重点监管化学品 1 原油 易燃液体 易燃、易爆、有毒 否 2 重油 可燃液体 可燃、可爆、有毒 否 3 凝析油 易燃液体 易燃、易爆、有毒 否 4 润滑油 可燃液体 可燃、可爆、有毒 否 5 甲苯 易燃液体 √ 易燃、易爆、有毒 是 6 三甲苯 易燃液体 易燃、易爆、有毒 否 7 二甲苯 易燃液体 易燃、易爆、有毒 否 8 混二甲苯 易燃液体 易燃、易爆、低毒 否 9 间二甲苯 易燃液体 易燃、易爆、低毒 否 10 混合苯 易燃液体 易燃、易爆、中毒 是 11 甲醇 易燃液体 易燃、易爆、有毒 是 12 乙醇 易燃液体 易燃、易爆、有毒 否 13 正丁醇 易燃液体 易燃、易爆、低毒 否 14 辛醇 可燃液体 可燃、低毒 否 15 二甘醇 可燃液体 可燃、低毒 否 16 丙三醇 可燃液体 可燃、有毒 否 17 异丁醇 易燃液体 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 否 18 正丙醇 易燃液体 易燃、易爆、有毒 否 19 异丙醇 易燃液体 易燃、易爆、有毒 否 20 异辛醇 可燃液体 可燃、低毒 否 21 丙酮 易燃液体 √ 易燃、易爆、有毒 否 22 丁酮 易燃液体 易燃、易爆、低毒 否 23 2-丁酮 易燃液体 易燃、易爆、低毒 否 24 环己酮 易燃液体 易燃、易爆、有毒 否 25 甲基异丙基(甲)酮 易燃液体 易燃、易爆、低毒 否 26 醋酸乙酯 易燃液体 易燃、易爆、有毒 是 27 醋酸丁酯 易燃液体 易燃、易爆、有毒 否 28 二丁酯 可燃液体 可燃、有毒 否 29 二辛酯 可燃液体 可燃、有毒 否 30 丙烯酸丁酯 易燃液体 易燃、易爆、低毒 否 31 邻苯二甲酸二辛酯 可燃液体 可燃 否 32 甲基丙烯酸甲酯 易燃液体 易燃、易爆、有毒 否 33 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 可燃液体 可燃 否 34 甲基叔丁基醚 易燃液体 易燃、易爆、低毒 是 35 正构烷烃 可燃液体 可燃、可爆、有毒 否 36 硫酸 酸性腐蚀品 √ 腐蚀性、有毒 否 37 丙酸 酸性腐蚀品 腐蚀性、低毒、易燃、易爆 否 38 硝酸 酸性腐蚀品 腐蚀性、高毒 否 该工程装卸、储存化学品中有25种属于危险化学品,易燃液体24种,腐蚀性物品3种(硫酸、丙酸、硝酸),其他物质属于可燃液体。易制毒化学品3种(甲苯、丙酮、硫酸)。 上述物质均不属于剧毒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 (4)腾龙芳烃(漳州)有限公司对二甲苯工程(PX项目) PX项目主要原料、产品及危害特性如表3-6所示。 表3-6 PX项目主要原料、产品及危害特性表 序号 名称 危险性 毒理特征 重点监管化学品 闪点/自燃温度℃ 爆炸极限 %(vol) 危险特性 火灾危险分类 LD50 mg/kg LC50 mg/m3 毒物分级 1 苯 -11 1.2-8.0 易燃液体 甲 B 3306 31900 3 是 2 一氧化碳 <-50 12.5-74.2 易燃气体 乙 -- 2069 3 是 3 硫化氢 / 4-46.0 有毒气体 甲 -- 618 3 是 4 甲苯 4/535 1.2-7.0 易燃液体 甲 B -- 3069 3 是 5 对二甲苯 25/525 1.1-7.0 易燃液体 甲 B 4300 19747 3 否 6 二氧化硫 / / 有毒气体 -- 6600 3 否 7 邻二甲苯 30/463 1.0-7.0 易燃液体 甲 B 1364 -- 3 否 8 对二乙基苯 56/430 -0.8% 可燃液体 乙 1200 -- 3 否 9 乙醇胺 (MDEA) 93 / 可燃液体 丙 1000 2120 3 否 10 二氯乙烷 13/413 6.2-16.0 易燃液体 甲 B 670 4050 3 否 11 氢氧化钠 / / 强腐蚀性 丁 / / / 否 12 凝析油、轻 /重石脑油 25.6 1.2-6.0 可燃液体 甲 B 16000 / / 否 13 环丁砜溶剂 166 / 可燃液体 丙 / / / 否 14 重芳烃 / / 易燃液体 甲 B / / / 否 15 抽余油 / / 易燃液体 甲 B / / / 否 16 LPG / 3.0-13.0 易燃气体 甲 A / / / 是 17 燃料气 / 1.5-15 易燃气体 甲 / / / 否 18 硫磺 207/232 爆炸下限 2.3g/m3 易燃固体 乙 / / / 否 19 甲硫醇 -17.8 3.9-21.8 有毒气体 甲 A / 1325 3 否 20 乙硫醇 -45 2.8-18 有毒气体 甲 B 682 11227 / 否 二)主要事故类型分析 根据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等危险特性,确定开发区范围内能够造成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类型主要有事故、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化学灼伤以及其它事故。 1、泄露事故 危险化学品泄露事故主要指气态或液态危险化学品发生一定规模的事故。因事故的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不同,可能发生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烫等事故。 在遭遇地震、地质塌陷、洪水、天文潮汐及雨、雪、雷电、强台风等恶劣天气时,固定或移动的危险化学品贮存容器可能发生倾斜、倒置,危险化学品可能发生泄露事故,从而引发各类事故,危及人员的生命安全。 2、火灾、爆炸 (1)开发区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生产、储存、经营、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大部分具有易燃易爆性。因超温、超压、误操作、违章操作、设备缺陷等原因,可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2)管道、设备等事故或设备爆炸导致物质事故后,气体(蒸气)可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团,扩散后遇到着火源引爆并迅速回火到事故处,致使火灾、爆炸事故发生。 (3)可燃危险化学品的燃烧热值一般较高,发生火灾后火势迅速扩大,温度高、热辐射强,附近的设备、容器因受热而内压升高,可能造成次生火灾、爆炸等事故,致使事故扩大。爆炸产生的碎片和冲击波能使附近的人员伤亡、建筑物和设备受到损坏,引起连锁反应。 3、中毒和窒息 (1)危险化学品在生产、储存、经营、使用过程中事故可造成人员的中毒和窒息。有毒物质的大量事故,尤其是在常温常压下为气态和易挥发的物质,其产生的有毒气体能迅速扩散到生产区域以外的场所,造成人畜中毒、植物枯死等。 (2)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事故后,也可引发火灾(爆炸)事故。且大多数危险化学品,在燃烧、爆炸过程中产生一氧化碳、氮氧化物等有毒烟气,可造成人员的中毒和窒息。 4、化学灼伤 具有腐蚀性的危险化学品与人体接触后,可在短时间内与人体被接触表面发生化学反应,造成明显的破坏。经过几分钟或几个小时甚至几天后可表现出严重的伤害,且伤害还会不断加深,危害较大。 5、其它危险化学品事故 三)应急资源分析 (一)现状消防力量 开发区内现有古雷公安消防大队、下辖码头一中队和消防特勤中队两个中队。码头消防一中队目前已组建,现有执勤人员65名,其中60名为政府专职消防员,并进驻毗邻石化区执勤。特勤消防站已投入使用,站址距离PX建设项目3km。古雷公安消防大队已经购置11辆消防车,分别是压缩空气泡沫车2辆,32米高喷车2辆,化学抢险救援车1辆,泡沫消防车1辆,20吨泡沫车1辆,6吨泡沫车1辆,干粉泡沫车1辆,18吨大型水罐车1辆,2公里远程供水系统1套2辆消防车。古雷消防大队购置的500万元消防器材装备已全部到位。 古雷消防大队消防装备情况 单位 车辆种类 最大功率 (KW) 车载剂量(T) 水泵流量(L/S) 数量 水 泡沫 干粉 古雷消防大队 (11辆) A类泡沫消防车 206 4.5 A类泡沫0.2 B类泡沫0.3 60 2辆 18吨水罐消防车 440 18 170 1辆 20吨泡沫消防车 425 17 3 150 1辆 6吨泡沫消防车 301 4 2 100 1辆 抢险救援消防车 191 1辆 干粉泡沫联用消防车 276 6 2 2立方 1辆 2公里远程供水系统 221 12500L/min 2辆/套 32米举高喷射消防车 276 4 2 60 2辆 最近的一个消防站是漳浦一中队,位于漳浦县,距离开发区施工区约50 km,行车时间约40 min。 漳浦县消防中队消防装备情况见下表。从现状统计可以看出,现有的消防装备的扑救能力有限。 漳浦县消防中队消防装备情况 单位 车辆种类 最大功率 (KW) 车载剂量(T) 水泵流量(L/S) 投入使用 时间 水 泡沫 干粉 漳浦一中队 (7辆) 抢险救援车 87 2008年7月 泡沫消防车 99 1.5 1.7 30 2006年10月 水罐消防车 99 3 30 2002年10月 水罐消防车 132 6 40 2005年3月 水罐消防车 196 8 30/60 2008年6月 水罐消防车 196 8 30/60 2009年4月 举高喷射消防车 247 18 2 80 2011年1月 (二)筹建消防力量 目前,在古雷港石化区正在建设2个消防站,为码头一中队和特勤消防站。码头一中队占地面积20亩,建筑面积3908平方米,总平面布置分别为1幢4层建筑面积为3456平方米的执勤主楼、1幢1层建筑面积为450平方米的灭火物资储备库、训练场、游泳池和训练塔等建筑。目前已建成并进驻执勤,距离PX石化区4公里。 特勤消防站总占地面积120亩,主要是建设1座5层建筑面积为6555平方米特勤消防站执勤大楼,400米标准跑道、120亩围墙以及部份训练模拟设施建设。特勤消防站距离PX石化区3公里。 (三)现有应急物资储备 各级应急管理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确保所属单位配备必要应急救援物资和生活必需品,并建立管理制度,确定专人管理、维护,保证应急救援物资和生活必需品完好。 开发区现有的应急救援物资见附件七。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危险化学品应急领导小组及其职责 为应对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开发区成立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开发区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组长:分管安全生产的副主任 副组长:漳州市安监局古雷分局局长 成员单位:财经管理办公室、经济发展局(安办)、交通建设局(人防办)、人力资源局、社会发展局、应急指挥中心、漳州市安监局古雷开发区分局、漳州市环保局古雷开发区分局、古雷消防大队、漳浦县公安局古雷开发区治安管理办公室、古雷镇及各村庄、事发企业等主要负责人。 危险化学品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指挥开发区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具体应对工作。 2、负责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并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3、根据事故发生情况,统一部署应急救援工作,并对应急救援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4、划定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的警戒范围,实施必要的交通管制及其它强制性措施。 5、及时向管委会、漳州市政府报告现场人员伤亡、损失及抢险救援工作进展情况。 6、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的情况,在有危及周边单位、公众或居民的险情时,及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7、配合上级政府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8、适时发布公告,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公布于众。危险化学品事故的通讯报道,由应急领导小组负责。 9、宣布应急救援结束。 二)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其职责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应急指挥中心,人员由应急指挥中心和漳州市安监局古雷分局人员组成,作为监测预警和应急指挥的场所,也是应急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应急管理以及应急处置时的协调工作。 应急指挥中心设立专用报警电话:0596-3222110,建立24小时值班备勤机制,值班电话:0596-3892556,对上接受漳州市政府的业务指导,对下负责区内各企业应急管理机构的业务指导。 1、负责危化品事故应急管理工作和应急领导小组的应急值班,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在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和醒目地方,公布值班电话和接警电话。 2、负责接收漳州市政府以及相关部门的相关信息、指示;接收突发事件的报警,及时核实接警信息并作出判断,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3、发布预警信息。 4、检查开发区和区内企业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和应急处置设备、器材、物资、物品配置等情况。 6、组织实施本预案的培训和演练,并进行总结、考核,提出改进意见。 7、在事故发生后,保持上下沟通,及时传达漳州市政府以及应急领导小组的有关应急处置的指示、指令。 8、组织协调应急处置人员及时赶赴现场,组织调配现场应急处置所需物资,并做好相关的联络、协调、新闻发布等工作。 三)主要部门职责 1、漳州市安监局古雷开发区分局:负责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危化品事故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受应急领导小组委托,承担突发危化品事故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做好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的预防、预测、监测、信息报送、总结评估工作,及时向市政府和上级安监部门报告重要情况和建议。 2、应急指挥中心:负责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应急值班,协助安监分局做好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的预防、预测、监测工作。 3、漳州市环保局古雷分局:参与由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4、经济发展局:把危险化学品事故控制和应急体系建设纳入开发区经济发展计划。 5、财经管理办公室:为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处置保证必要的经费支持。 6、漳浦县公安局古雷开发区治安管理办公室:协助公安机关做好应急区域治安维护和交通管制,维护社会稳定,确保群众疏散的落实。 7、交通建设局:优先安排应急物资和疏散人员的运送转移,协助公安机关做好事发区域的交通管理工作。 8、人力资源局:做好救济物资发放、事发区域内人民群众的转移安置等工作。 9、社会发展局:做好与医疗卫生机构的联系及处置等工作。 10、党政办公室:组织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宣传报道;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 11、古雷消防大队:负责事故现场扑灭火灾,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和有关设备容器的冷却。事故得到控制后负责洗消工作,组织搜救伤员。 12、古雷镇及下属各村负责人:负责事发地及周边地区群众的疏散与安置,安排工作人员食宿,稳定群众情绪,组织人员共同参与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四)现场指挥部及职责 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指挥部(以下简称现场指挥部)是应急领导小组派出的进行现场应急处置的领导机构,现场指挥部指挥长由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指定,成员由开发区相关部门、区内有关企业负责人组成,全面负责指挥事故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其职责是: 1、负责核实事故现场情况,收集现场有关信息,制定应急处置对策和措施,并根据事态的发展,及时调整应急处置对策和措施。 2、统一协调、组织现场应急处置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3、指定专人保持与应急领导小组的联系,及时汇报进展情况。 4、当上级政府启动预案时,配合上级政府开展扩大应急、应急恢复、应急结束等工作,并统一对外发布现场应急处置有关信息。 5、核实确认应急结束条件,向应急领导小组请示同意后,宣布应急处置结束。 五)应急救援小组及职责 开发区现场指挥部下设五个应急处置工作机构,由相关部门和人员组成,在现场指挥部的领导下,对安全生产事故现场开展应急处置、抢险救援、后勤保障、恢复重建、善后处理和调查等工作。 1、抢险救援组:由现场指挥部总指挥指定负责人,成员由古雷消防大队、经济发展局(安办)、漳州市安监局古雷分局、漳州市环保局古雷分局和开发区治安管理办公室组成。负责实施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任务,组织抢险、疏散人员、搜救伤员、抢救物资、事发现场警戒及周围区域安全保卫工作;帮助、指导事发单位尽快恢复重建。 2、医疗救护组:由现场指挥部总指挥指定负责人,成员由人力资源局、投资促进局、财经管理办公室人员组成。负责组织现场救护,与医疗救护单位联系,协助医疗救护单位及时将受伤人员送医院治疗,减少伤亡。 3、应急保障组:由现场指挥部总指挥指定负责人,成员由交通建设局、应急指挥中心、漳浦县综合执法局古雷分局、漳浦县综合执法局直属杜浔大队组成。负责救援车辆调度,应急处置物资、应急处置装备及时到位;安排伤亡人员家属生活、住宿及参加应急处置人员的后勤保障工作;应急处置费用的支出、结算工作;保证应急处置过程中通信、网络的畅通。 4、善后处理组:由现场指挥部总指挥指定负责人,成员由党政办公室、漳浦县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漳州市公安机关、社会发展局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安置伤亡人员,做好伤亡人员家属以及事发单位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维护事发单位的稳定,按国家规定做好有关保险、抚恤、赔偿等善后工作。 5、事故调查组:由漳州市政府指定事故调查组的组成。负责调查安全生产事故的起因、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性质、影响,总结经验教训;对负有责任的单位和人员提出处理建议;对应急处置工作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审计、评估应急处置经费及应急物资的使用和落实情况;向管委会提交调查报告。 六)专家组 1、参与制定、修订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 2、迅速对事故信息进行分析、评估,提出应急处置方案和建议,供指挥部领导决策参考。 3、根据事件进展情况和形势动态,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意见; 4、对事故的事故扩散范围、发展趋势作出科学预测,为应急领导机构的决策和指挥提供科学依据; 5、参与事故危害范围、事件等级的判定,对危害区域的隔离与解禁、人员撤离与返回等重大防护措施的决策提供技术依据; 6、指导应急处理与处置; 7、指导应急工作的评价,进行事故的中长期安全影响评估。 四、预防与预警 一)危险源监测 应急指挥中心负责信息监测与报告。将收集到的信息进行整理和汇总,必要时向管委会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同时做好信息的归档工作。信息来源主要有:开发区内企业报告的信息,管委会收集到的漳州市发布的信息。收集的主要信息有:重大危险源信息、气象信息。 开发区的信息监测手段包括: (1)开发区应进行封闭式管理,建设门禁管理系统、道路交通运输监管系统、管廊传输监管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等,以便收集到相关信息。 (2)开发区应加强自身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建设相应检测预警手段包括气象监测预警系统、特征污染物监测预警系统、水污染源监测预警系统、重大风险源监测预警系统、泵站监测预警系统等。 (3)开发区应建设安全环保一体化综合管理平台,加强各系统之间的信息汇总和发布,进一步提升经济区监测预警能力。 二)预警分级 开发区危险化学品事故预警信息按照可能发生的事件等级分为四级,即特别严重(红色)、严重(橙色)、较大(黄色)和一般(蓝色),分别对应可能发生I、II、Ⅲ、IV级危险化学品事故。 三)预警发布 应急指挥中心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预警信息的综合集成、分析处理,形成预警分析报告,根据情况适时提交管委会领导讨论。确需发布预警时,及时向管委会分管领导请示,根据指示,向管委会各职能部门和区内有关企业发布预警指令。发布预警指令后,开发区立即进入应急准备状态。 开发区预警发布的手段包括led显示屏、电子公告、短信群发、公共广播等。 四)预警行动 应急指挥中心在报请管委会领导同意后,可视情采取以下行动: 1、直接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2、向区内各企业发布可能受到危险化学品事故危害的预警警报; 3、根据需要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 4、组织应急救援力量和专业人员进入待命状态; 5、针对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险扩大的行为和活动; 6、调集和筹措所需物资和设备; 7、需要其他应急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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