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蓄电池室防火责任制度
1. 电池室的防火工作由电气车间及下属的电检班设备专责人负责。
2. 电池室的防火工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设备检修专责人应熟知并严格执行本岗位的《检修工艺规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的各项有关规定,做到“三明白三会”既明白火灾危险性、明白预防措施、明白扑救方法,会使用消防器材、会处理事故、会报警。
3. 设备专责人每天至少对管辖设备的平安防火情况全面巡视检查一次,觉察征询题应立即采取措施,及时汇报、处理,并在班组巡检记录中如实记录。
4. 必须保证电池室内设备的平安防火、各消防设备、通风设备的完备好用、卫生清洁,做好巡检记录。
5. 蓄电池室内禁止明火、吸烟和安装使用可以发生电气火花的器具。
6. 蓄电池室内应使用防爆型照明灯具和设备,保证完备好用。
7. 在蓄电池室内进展动火工作,严格执行动火工作标准和动火工作票制度,恪守以下各项:
⑴动火工作必须办理动火工作票;
⑵在蓄电池充电过程中,禁止动火工作;
⑶在充电完毕后,强力通风2小时以上方可进展动火工作;
⑷动火工作过程中,必须进展连续通风。
8. 一旦发生火险时,立即汇报,并积极采取措施进展扑救,把损失操纵到最小。
?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