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质量治理制度云南崟农达农资连锁为加强我公司连锁店农药质量的治理,以保障农药渠道的健康开展,特制定以下农药质量治理制度。1、本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把握进货渠道,每一种农药的购进必须有国家规定的三证“。2、严禁高毒、高残留农药进入本公司销售。3、产品通过本公司的植保技术人员田间实验后方可销售。4、严禁假冒伪劣产品进入本公司。5、在购进农药时,细心将农药产品与产品的标签或者说明书、产质量量合格证核对无误,并进展质量检验。6、禁止收买、销售无农药登记证或者农药临时登记证、无农药消费许可证或者农药消费批准文件、无产质量量标准和产质量量合格证和检验不合格的农药。7、在运营超过产质量量保证期的农业产品,必须通过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农药鉴定机构检验,符合标准的,能够在规定期限内销售;但是,必须注明国企农药“字样,并附具使用方法和用量。8、严格执行国家针对高毒、高残留物的农药的有关规定,杜绝国家禁止的农药产品进入本公司。9、严格执行国家对农药质量治理制度的方针、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