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部工资核算科主管岗位平安消费责任制第一条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行业主管部门及上级有关劳资方面的方针、政策和规定,恪守企业各项规章制度。第二条 负责拟定煤业公司、煤矿定员定编定资、劳开工资、劳动定额施行意见。第三条 负责编制各煤矿工资总额操纵打算及煤矿工资总额的结算。第四条 负责各煤矿执行工资政策情况的监视检查。第五条 负责公司机关人员易岗易薪及工资的汇总、档案材料的搜集、整理、归档工作。第六条 负责协调本科各项业务工作。第七条 认真落实上级及公司平安治理制度,做好本身经管业务的平安防备工作,保证公物、资科的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