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巷钻防冲工区副区长责任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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巷钻防冲工区副区长责任制 巷钻工区副区长是工区现场平安消费第一负责者。必须坚持: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副区长必须掌握煤矿有关平安消费的根本专业知识。 一、岗位职责 第1条 积极协助区长做好平安消费及各工程标的施行工作。 第2条 区长不在工区时,副区长承担平安消费的所有责任。 第3条 熟悉掌握本工区所承担的一切工作的施工,提高现场指挥才能。掌握井上下一切平安动态。 第4条 在现场要服从安监,调度的统一协调,念念不忘本人确实是现场的平安负责人。 第5条 认真开好班前会,把公司,矿所要求的精神全盘的向职工传达,并带头去落实执行。 第6条 协助区长查找各处的平安隐患,及时向区长汇报,做到平安首先绷紧本人这根弦。 第7条 参加培训,执行规程与措施,做到现场不违规指挥,制止违规施工要绝对的坚决。 第8条 完成各项平安治理目的,每天班后要填好现场平安和任务的落实情况记录。 第9条 严格履行公司《本质平安型矿井治理条例》规定的其它平安消费职责。 二、责任追查 第10条 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给予副区长警告处分,造成严峻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查刑事责任。 1、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2、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3、对严峻事故预兆或者已觉察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4、拒不执行煤矿平安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平安监察人员的平安监察指令的。 第11条煤矿发惹事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副区长降级直至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查刑事责任。 1、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地报告煤矿事故的; 2、伪造,成心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 3、阻碍,干预煤矿事故调查工作,回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的。 第12条带班期间误传,上传下达指令的,副区长负直截了当责任。 第13条 决策失误导致别人受损害或造成损失的,副区长负直截了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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