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运营购销治理制度一、国家对危险化学品运营销售实行许可制度,并向工商行政治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运营销售危险化学品。 二、运营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不得向未获得危险化学品运营许可证的企业采购或销售危险化学品。 三、运营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不得运营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化学品和用剧毒化学品消费的灭鼠药以及其他可能进入日常生活的化学产品和日用化学品。 四、运营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不得销售没有平安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平安标签的危险化学品。 五、运营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储存危险化学品时,应当恪守有关规定,危险化学品商店内只能存放民用小包装的危险化学品,其总量不利超过国家规定的限量。 六、运营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每天核对危险化学品的数量,觉察征询题应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