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队长平安消费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令,制度和上级有关平安消费的指示,对本队职工在消费中的平安和健康负全面责任。 2、在打算、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活动中,要做到五同时(在编造消费打算时,同时要有平安工程。在布置消费任务时,同时要布置平安措施。在检查消费任务时,首先要检查平安施行。在总结工作时,同时总结平安工作。在评比消费的活动中,把平安作为评比内容之一)。平安工作要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详细化,在平安和消费发生矛盾时,必须在保证平安的情况下,进展消费。 3、对职工进展平安技术操作规程的教育,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对特别工种的工人,必须进展培训,经考试合格及有关部门认可,方可
2、独立操作。在新工人、临时工上岗位之前,必须进展平安教育。 4、领导本队所属班组,搞好每旬的平安活动,进展平安思想教育,检查平安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组织平安卫生检查,交流平安消费先进经历等。 5、按时组织编制和施行平安措施打算,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减轻劳动强度。 6、加强对机械设备,特别是平安防护装置及防火设备的治理,使之处于完好状态。加强对高空作业防护设备的检查。 7、发生伤亡事故或严峻未遂事故,包括机械事故,必须保护现场,立即上报,按三不放过的原那么,组织调查,并采取防备措施。对平安消费有奉献或事故责任者,可向领导提出奖惩意见。 8、有权回绝执行上级确属不平安、不符合平安条件要求的指令,并及时向经理部有关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