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防火巡查制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平安治理规定,为加强保证本单位消防平安,有效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制订本制度。 一、防火巡查由本单位消防巡查队和各部门消防消防平安治理人员或负责人组织进展; 二、防火巡查人员应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立即向本单位消防平安责任人或治理人报告。对巡查觉察的征询题责令责任部门当场改正或限期改正。 三、防火巡查人员觉察初起火灾应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四、防火巡查应填写记录;由消防平安责任人或治理人签字、存档备查。 五、消防平安重点单位应当进展每日防火巡查,应对消防平安重点部位每日至少进展两次防火巡查。 六、防火巡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 有无违章用火、用电情况; 2、 平安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堵塞、锁闭情况; 3、 消防器材、消防平安标志完好情况; 4、 消防平安重点部位人员在岗在位情况; 5、 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阻碍使用等情况。 6、 其他消防平安情况。 员工上班前、下班后防火检查内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平安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堵塞、锁闭情况; 3、消防器材、消防平安标志完好情况; 4、场所有无遗留火种; 5、其他消防平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