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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方及外来用工管理制度.doc

上传人:pc****0 文档编号:6889228 上传时间:2024-12-23 格式:DOC 页数:2 大小:14.5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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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相关方及外来用工治理制度一、目的: 为加强外来劳务、工程施工的平安治理,贯彻执行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各类损害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相关部门,适用于在我公司内从事消费活动的劳务人员及工程、工程承包单位。 三、职责: 3.1公司与相关方签订合同的责任单位是相关方归口治理部门。 3.1.1负责组织签订平安消费治理协议书,并对相关方各类证件和资历进展审查。 3.1.2负责对相关方及其作业现场进展日常平安检查和治理。 3.1.3负责催促相关方对作业人员的平安教育,并把公司平安治理制度相关要求传到达相关方。 3.2平安环保部负责对本单位范围内的相关方的平安监视治

2、理。 3.2.1负责对相关方的平安资质进展鉴定审核。 3.2.2负责监视责任部门与相关方签订平安消费治理协议。 3.2.3负责监视检查相关方的平安教育培训工作。 3.2.4负责对平安消费治理协议的执行情况进展监视检查。 四、内容 4.1.1公司因基建、设备安装等工作需要对外发包工程工程,发包部门必须严格审核承包单位的合法性、技术水平及平安资质,对不符合条件的单位,不得对其发包工程。 4.1.2对符合条件的承包单位,在签订承包合同的同时,还必须签订平安消费治理协议,并经平安治理部门审核批准。平安消费治理协议书一式三份。发包方、承包方、平安治理部门各一份。 4.1.3承包方签订平安消费治理协议后,

3、发包方平安治理部门负责对承包方的平安教育和培训进展监视检查,向承包方介绍本企业各项平安治理制度。 4.1.4发包方消费技术部门、工程部门、设备治理部门等相关部门应负责对对口的承包方进展作业现场及环境的平安技术交流,明确平安技术要求,提供平安施工条件,落实平安措施。 4.1.5发包方责任部门催促承包方在施工和作业中到达发包方的平安治理要求。 4.1.6承包方负责对作业人员开工前的三级平安教育。 4.1.7承包方开工前,必须落实平安消费治理制度、制定各级治理人员的平安消费责任制及施工平安措施。 4.1.8未签订承包合同的其它施工作业等工程,发包部门与承包单位也必须签订由公司统一印制的平安消费治理协

4、议手续,严禁口头安排。 4.1.9工程在施行过程中,发包部门要对承包方的平安施工情况经常进展检查监视,觉察不平安隐患,要及时催促承包单位进展整改。 4.1.10承包方在现场作业中,必须严格执行公司规定的平安消费治理制度。 4.1.11现场工作人员应接受发包方和平安治理部门的平安监视和检查,对违章人员或阻碍企业平安消费的作业,企业有权令其纠正或停顿作业。 4.1.12承包单位在我公司范围内,违犯我公司平安消费规章制度的,一经觉察,除对其进展教育外,并按我公司规定给予经济处分同时追查发包方单位相关责任。 4.1.13承包单位须提供以下平安资质材料: 4.1.13.1施工企业相关平安资质证。 4.1.13.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1.13.3现场负责人平安职责及受权书。 4.1.13.4有关承包劳务合同(协议)。 4.1.13.5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4.1.13.6施工、效劳人员劳动合同书或受权委托书。 4.1.13.7施工平安治理制度。 4.1.13.8施工设备、设备台账。 五、本制度由平安环保部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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