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燃料治理部煤调值班员(含轨道衡)平安责任制
1 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XX发电燃料治理部煤调值班员(含轨道衡)在平安工作中应负的责任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1.2 本标准适用于XX发电燃料治理部煤调值班员(含轨道衡)的平安工作。
2 援用标准
《中国XX集团公司系统平安消费责任制治理方法》XX集团制(2005)41号
《中国XX集团公司平安消费工作规定》XX集团制(2010)17号
《电力企业各级领导人员平安消费职责规定》电安生[1996]640号
《XX股份发电企业主要消费治理岗位平安消费职责》[2006]95号
3 平安工作应负的责任与要求
3.1 燃料治理部煤调班值班员(含轨道衡)在班长、当值主值的领导下,对本岗位的平安消费工作负全部责任
3.2 严格恪守平安规程、运转规程、各种规定及平安技术措施,做到不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别人违章作业,对平安措施不符合规定、任务不清以及违章指挥,有权回绝作业。
3.3 参加班长召开的班前和班后会,服从领导,服从指挥,保质保量平安地完成任务,保证做到三不损害“。发生异常、未遂、事故时,应及时向班长、值长汇报,并保护好现场,不隐瞒事故真相。
3.4 认真参加班组平安活动和平安培训,认真学习紧急抢救法,能进展现场抢救;认真学习事故通报,汲取教训,防止事故。岗位技能到达三熟“、三能“。
3.5 工作前检查平安器具,工具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工作时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
3.6 积极参加本班组的平安检查活动,管好所维护的设备,对设备平安运转负责。。
3.7 服从主值的消费调度,确保平安运转。对本人的违章与违规行为、对本人错误指挥造成的不良后果负直截了当责任。
4 检查与考核
4.1 本标准由XX发电平安监察部和燃料治理部主任进展检查与考核。
4.2 本标准与《XX发电经济责任制》、《XX发电工作标准》、《XX发电平安工作奖惩标准》一并考核。
5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燃料治理部、平安监察部起草
XX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