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电平安治理制度临时线路是处理特别情况下,各部门急需电源的临时措施。各单位应当严格操纵临时线路的架设并加强治理。 1、但凡需要使用临时线路的部门,必须提早向平安消费主管部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架设临时线路。2、凡使用临时线路,必须由专职电工负责按批准日期安装和撤除,非电工人员一律不准私自安装、架设、使用。3、露天使用临时线路的部门,必须设专人负责巡回检查治理。4、凡不合格的用电设备、机械、器具均不得使用临时线路。5、任何部门必须在申报批准日期内使用临时线路,逾期必须重新申报,不得以任何借口长期使用临时线路。6、凡违犯上述规定的临时线路,平安消费主管部门有权通知电工停顿供电;因本身安装使用或挪用临时线路而发惹事故的部门,其后果由当事者负责,平安委员会按照事故等级给予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