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防区技术主管平安消费责任制1、熟悉掌握规程及矿井通风平安质量标准化标准、有关规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平安方针、规程规定、国务院第446号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消费平安事故的特别规定和第493号消费平安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矿井通风平安质量标准化和上级有关规定,在矿总工程师及队长的领导下,认真搞好矿井的“一通三防”技术治理工作,对分管范围工作负技术责任。2、按照矿井远景规划和近期消费安排,研究制定矿井“一通三防”工作方案,经批准后贯彻落实。3、深化现场,调查和掌握矿井“一通三防”工作情况,觉察不平安要素和严峻隐患,及时汇报并采取预防和处理措施。4、参与审批采掘作业规程,严把通风技术平安关。负责编制通防区各类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5、负责组织绘制“一通三防”方面的各类系统图,负责审查各类牌板、报表、台帐、记录。6、负责矿井通风系统调整方案的制定,并上报总工程师审批后执行。7、负责通防区技术治理工作,编制年、季、月、的工作打算及总结。8、参与组织每年度的矿井反风演习及瓦斯鉴定工作,及时总结上报,参与编制矿井灾祸预防与处理打算。9、负责组织通防区各工种业务技术知识培训及考核工作。10、负责“一通三防”新技术、新工艺的推行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