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新工人培训治理制度
为了保护我矿职工的平安和健康,保证国家资源和集体财产不受损失,全矿职工都应该努力学习,贯彻执行《煤矿平安规程》,坚持“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关于从事井下消费工作的人员,都必须进展强迫性的平安知识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才准下井工作,因而本矿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来本矿的新特种作业人员都必须认真学习平安技术理论知识、井下灾祸发生的规律和预防措施,到达可以制定职责范围内的矿井灾祸预防和处理计划,遇到灾祸可以采取应急措施和处理险情的工作才能
二、新工入下井前,由矿组织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培训后还需由有经历的消费人员带着下井实习,实习时间不得少于一个月。
三、凡来本矿的新工人都必须学习国家有关平安消费的方针、法律法规、平安规程和有关指令、决定等。
四、新工人必须掌握与本人工种有关的平安知识的技能。
五、新工人必须在有经历的老工人的带着下作业,不能违章作业、违章操作,在挂有警示牌的区域禁止入内。
六、新工人培训主要由矿长或分管井下消费的副矿长负责。
七、对违犯以上规定的人员,视其情节罚款200—500 元;
情节严峻者,应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查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一、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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