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车间平安消费治理制度 1、车间内不准吸烟,觉察吸烟者必须立即制止,各清洁管辖区不得有烟头、油污、垃圾和阻碍平安消费的杂物。 2、按规定的地点存放油料,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车间、工作间不得存放。 3、板金车间不准用油,其他车间不准用火,如确需用火作业的,必须向有关部门申请同意后,保持平安间隔,作好防备错施,方可作业。 4、焊接带油污的部件,压力容器、油箱和其它危 险物品时,必须严格按照平安操作规程作业。 5、掌握消防知识、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消防器材按规定挂放在明显位置,定期检查、保养,失效的应及时申报更换。 6、严禁违章作业和违章操作使用各种用电设备及各种机机件设备。 7、须维护和增加用电设备的,必须先申请同意,指派专业人员施工作业,严禁私拉乱接。 8、修理厂任何员工都有义务和权利制止、回绝和揭露违犯平安消费的一切行为。有义务积极参加灭火、救灾、应急突发事件。 9、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工作场所,否那么因而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10、有违犯以上规定的,每次罚款100元,造成经济损失和人员损害的,赔付一切经济损失,造成严峻责任事故的,作出除名处理,并送司法部门追查其刑事责任。 责任人:周志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