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丰台区商务局集中力量深入开展打击
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特别是一些因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酿成的恶性事故,根据市、区的要求和部署,我局决定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行业领域集中开展一次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专项行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和领会国家和市、区领导针对近期国内连续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所做的重要指示精神,时刻保持对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生产形势的清醒认识,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紧密结合商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以行业安全生产监管的高度责任感,全力开展打击商业零售和餐饮行业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专项行动。
二、组织领导
成立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局长黄东有任组长,副局长李伟中、娄华锋、丁鸿芳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安监科,具体负责行业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落实。
三、打击重点
(一)无证无照、证照不全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
(二)依法关闭取缔后,又擅自恢复生产经营活动的;
(三)蓄意瞒报事故、隐瞒事故真相的;
(四)抗拒安全执法,拒不执行政府及有关部门下达的停产整顿、关闭取缔指令的;结合我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重点对以下内容进行隐患排查和整治:
(五)排查类似建雅三宾馆隐患,即在同一建筑物内,使用共同安全出口,上边用于住人、下边经营大量可燃物或开设营业性人员密集场所的;
(六)用于住人或经营的人员密集场所的地下空间;
(七)危险化学品领域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
(八)未经消防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正在经营中的人员密集场所;
(九)无资质和无正当手续从事城市维护、保养和单位内部非主流业务中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活动;
(十)“六小场所”整治后出现的反弹和新增非法违法行为。
三、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检阶段:从10月20起至11月5日,迅速安排部署,对所辖地区整治重点逐户进行摸底排查,建立自查台帐。本着“边摸排、边整改”的原则,组织地区力量对非法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二)联合执法阶段:从11月6日至12日,联合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对街乡镇上报的依靠属地力量一时难以消除的严重隐患或抗拒执法检查的单位进行联合集中整治。
(三)督促检查阶段:从11月13日至20日,对各街乡镇的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高度重视,主要领导牵头,各职能科室广泛参与,加强内外协调、沟通,保证执法力量,全力开展本行业(领域)专项行动。
(二)突出重点,点面结合。在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中做到全面部署,不留死角,同时结合地区实际和前一阶段整治工作的开展情况,整合力量,突出重点和整治成效。
(三)广泛宣传,充分发动。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和形式,大力宣传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加大舆论和群众监督力度,充分依靠和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打击行动,通过公布设立的举报电话、邮箱等方式,鼓励广大群众举报安全生产各类非法违法行为。
(四)严肃事故处理,严格责任追究。依法从严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坚决打击,对于存在重大隐患且整治打击不力的单位和属地予以曝光;对打击行动中好的经验、做法予以表扬和推广;对玩忽职守,甚至造成伤亡事故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丰台区商务局
二○○八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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