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施工企业合同治理制度1?总那么? (1)?为标准公司合同的治理,防备与操纵合同风险,做到治理有规章,签约有约束,履行有检查,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签订和履行的所有建立工程施工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施工内部承包合同、材料设备买卖合同等。? 2?合同签订的根本要求? (1)?经济合同是法人之间为实现一定经济目的,明确互相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签订经济合同必须恪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相关规定,不搞违法活动。? (2)?签订合同前,首先审查对方是否具备法人资历及其社会信誉,确认其具有履行合法的才能方可与其签订合同。? (3)?签订经济合同必
2、须坚持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合法的原那么。? (4)?签订经济合同的按照为有关文件、材料、国家及各级政府批准的打算任务书、设计图纸及施工图预算书。? (5)?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必须具备以下重要条款:? ?工程名称和地点。? ?工程承包的性质、范围及内容。? ?开、竣工的日期。? ?工程造价。? ?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竣工结算的方法。? ?业主开工条件、设计图纸等有关材料提供的时间。? ?材料和设备的价格结算方法。? ?取费标准。? ?质量承诺标准及保修条件。? ?互相协作事宜。? 11 违约责任。? (6)?合同条款的内容必须用语确切、责任明确、字迹工整。? 3?合同签订的工作签订? 1)建立工程施工
3、合同的签订? (1)合同洽谈前,公司业务部必须对发包人的综合情况进展调查。建立工程施工合同中投标中标的工程,要审查业主的招标文件、我方的投标书、中标书、纪要、往来函等文书,召集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合同洽谈预备会,制定会谈的原那么和方案。? (2)合同洽谈过程中,关于涉足担保、预付款、各类保证金等费用较大的工程,要重新进展评审。合同洽谈预备会,制定会谈的原那么的方案。? (3)合同主要条款商定后,由业务部负责起草文本,交相关部门(工程部、合同治理部、财务部等)进展会审后,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济师、合同主审人员)认为已经根本没有异议的,提交审查意见,报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批准签字。工程工程经
4、理和营销工程经理必须参与合同签订活动的全过程。? (4)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按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商定必须办理鉴证、公证手续,由业务部负责办理。按规定须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才能签订的合同必须批准后才能签订。? 2)劳务(专业)分包合同的签订? (1)合同洽谈前,公司业务部必须对分包人的综合情况进展调查,要分包方提供以下证件原件:?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施工许可证、施工收费标准证书、平安资质证书、劳动队伍资质证书、关于签订合同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受权委托书。? (2)工程经理部在符合分包方条件的企业中进展招(议)标工作。合同治理部对招标文件、评标方法及合同条件进展
5、审查,并对招标工作进展监视。? (3)劳务(专业)分包队伍中标后,征得业主同意,由工程经理部(严峻分包合同应报公司总经理审批)与分包方签订分包施工合同。工程所在地地点主管部门有分包合同示范文本的,采纳其示范文本;地点主管部门无示范文本的,采纳公司制定的示范文本。? (4)工程部在签订合同后,应将合同文本报公司合同治理部备案。? 3)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的签订? 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由采购部按照建立工程合同要求与供给方进展洽谈,拟订合同条款,交工程经理部、合同治理部会审后,由采购部签订,合同治理部加盖合同专用章。严峻买卖合同会审后,由总经理批准签订。? 4)其他经济合同的签订? 其他经济合同由主办 与对
6、方当事人商谈后拟好合同条款,附合同会审表报部门(工程)经理审批或预审,在部门(工程)经理权限范围内的合同由部门(工程)经理批准,由部门(工程经理部)合同治理员加盖合同专用章;内部承包合同和其他严峻经济合同由部门(工程)经理签署意见后由合同治理部进展合法性审查,报总经理批准签订。? 合同正式签订后,合同文本除相关部门自行保管外,应当随合同评审表交存公司合同治理部一份备案。? 5)合同的履行? (1)合同及所属公司应当按照合同商定全面履行本人的义务,并随时催促对方当事人及时履行其义务。合同履行中发生的情况应建立合同缕析执行情况台账。? (2)有关合同履行中的书面签证、来往信函、文本、电报等均为合同
7、的组成部分,合同经办人应及时整理、妥善保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公司履行情况应及时做好记录并经对方确认。向对方当事人交付重要材料、发票时应由对方当事人出具收条,履行合同付款时应当对方当事人出具收条,公司原那么上只开具限制性抬头的转帐支票,不同意以现金方式支付。? (3)对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违约情况或违犯合同的干扰事件,合同履行单位、工程经理部应及时查明缘故,通过取证按照合同商定及时、合理、精确地向对方提出索赔(含违约)报告。当公司接到对方的索赔(含违约)报告后应认真研究并及时处理、解释或提出反索赔,公司员工不得擅自由对方当事人出具索赔报告、对账单等确认类文书上签字盖章,确须确认的,应视详细内容经
8、公司领导或部门(工程经理部)负责人同意。? (4)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经办人员假设觉察并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应立即中止履行,并及时书面上报公司办公室处理,公司办公室应立即向公司法律参谋征询,并将根本情况和法律参谋的处理意见一同上报公司领导。? 运营情况严峻恶化。? 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躲避债务。? 丧失商业信誉。? 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才能的其他情形。? (5)债权债务的定期确认和发生严峻变动事确实认:? 在严峻、复杂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经办人员应定期与对方对账,确认双方债权债务。? 在对方当事人发生兼(合)并、分立、改制或其他严峻事项以及本公司或对方当事人的合同经办人员发生变动时,应及时对账,确认合同效力及双方债权债务。? 4.合同的变更、解除? (1)在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客观缘故需要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须经双方协商,重新达成书面协议,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合同仍然有效。本方收到对方当事人要求解除或变更的通知书后,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书面答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应依法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