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部工程治理人员平安职责1. 树立平安施工,人人有责“的思想,认真学习、自觉恪守有关平安施工的规定,严格执行平安工作规程,不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作业。2. 正确使用、精心维护和保管所使用的工器具和劳动保护用品、器具,并在使用前进展认确实检查。3. 不指挥操作本人不熟悉的或非本专业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器具。4. 检查施工区域工作现场,监视施工单位平安施工措施的执行情况,下班前及时催促其认真清理现场。5. 认真参加平安活动,主动提出改良平安施工的建议,积极参加改善平安施工的技术革新活动。6. 对无平安施工措施和未经平安施工交底的施工工程,责令其停工并立即上报,有权制止别人违章作业。7. 发生人身事故应立即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向上级报告,分析事故时应如实反映情况,积极提出改良意见和防备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