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槽车运输平安治理制度
1、运输工具要求:
1)、运输车辆平安情况,严格按照国家标准GB 7258-1997《机动车运转平安技术条件》执行。
2)、运输车辆技术情况,严格按JT/T 198《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中规定的一级情况执行。
3)、运输车辆标志,严格按B13392《道路运输危险物资车辆标志》规定使用。
4)、车辆排气管,均要安装隔热和熄灭火星装置,并安装符合JT 230规定的导静电橡胶拖地带装置,且有切断总电源和隔离电火花装置,切断总电源装置安装在驾驶室内。
5)、加强车况治理,定期检测经常检查,确保车辆电气线路、容器密封性、平安标志、静电导除装置完好。
2、车辆及设备要求
1)、车辆车厢底板应平坦完好,四周栏板应结实,在装运易燃易爆危险物资时,应使用木质底板等防护衬垫措施。
2)、槽车结实,其容器按照《危险化学品平安治理条例》规定,由专业消费企业定点消费,并经检测、检验合格的产品。
3)、定期检查、保养随车装备消防器材,觉察征询题立即更换或修理。
4)、专车专货,标志明显,符合交通治理部门对车辆和设备治理规定。
5)、槽、罐车颜色符合国家色标要求,并安装静电接地装置和阻火设备。
6)、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密封口严密 , 能够承受正常运输条件下产生的内、外部压力和冲击力 , 保证运输中不因温度、湿度或压力变化而发生任何渗 ( 洒 ) 漏现象。
7)、装运危险物资的槽罐要适宜所装物资功能 , 具有足够强度和耐腐蚀才能 , 并按照不同物资需要,装备泄压阀、防爆板、遮阳物、压力表、液位计、导除静电及相应的平安装置; 槽罐外部附件有可靠防护设备 ,保证所装物资不发生“跑、冒、滴、漏”, 并在阀门口装置积漏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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