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治理处平安消费责任制1、坚持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组织学习并认真贯彻落实平安消费法、煤矿平安规程、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消费平安事故的特别规定、关于国有重点煤矿平安根底治理的指导意见等国家有关平安消费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做好集团公司机电设备的治理工作。2、催促、指导各矿(公司)做好综采、综掘机电设备、井下供电、井下通讯及大型设备治理工作。3、参与组织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度,标准事故应急救援行为。4、负责机电设备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工作,严格按国家及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执行。5、参与年度矿井灾祸预防处理打算的审查。催促各矿(公司)落实有关各项平安技术措施。6、组织或参加集团公司机电平安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工作。7、组织或参加机电事故的抢救与调查处理。8、负责组织制定机电治理有关的各项治理制度和规定。9、理解掌握消费动态,贯彻执行集团公司有关平安消费的指示、决定,组织好平安消费急需设备。10、组织制定机电技术治理规定,做好新技术、新装备的推行应用工作。11、参与或组织员工机电培训工作,组织机电工种的技术比武工作。12、按照母子公司治理体系,对各子公司设备治理进展规划、指导、检查、效劳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