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焊接工岗位防火责任
1.电、气焊工人应通过专门培训,考核合格发给证件才能操作。
2.在焊接、切割作业前,应本单位领导和消防、平安技术部门同意,发给动火证。
3.要选择在平安地点进展焊接。作业现场内的一切可燃物品要清理洁净。因条件限制或必须在可燃物品附近从事焊割作业时,如在天棚、木地板和可燃墙壁附近焊割,应采取缜密的防火措施,并指定专人看护。
4.在没有火灾爆炸的车间内,装置挪动式乙炔发生器时,电石不宜加得过多,室内要通风良好,并要离明火及高温物体远一些。电石灰应通过处理倒在平安地点。
5.凡盛过易燃和可燃液体的容器和设备,在没有进展完全清理前,不能进展焊接、切割作业。
6.装有氧气或乙炔气的钢瓶应当放置稳定,移运和搬运时,应防止撞击和震动。
7.乙炔发生器要有防止回火的平安装置。
8.进展气焊或气割时,应该先用乙炔气将导管内地空气排除后才可点燃喷嘴。
9.乙炔发生器及其配件,输送导管结冻时,应该用热水或蒸汽加热,不要使用明火加热或用可能发生火花的工具敲打。
10。测定气体导管及其它分配装置有无漏气的现象时,要用肥皂水检测,禁止使用明火。
11.在消费和储存易燃液体,气体的房间内,禁止进展焊接或切割作业;油脂或沾油的工作服、手套以及其它沾油的物品,禁止与氧气瓶、导管、软管等接触。
焊割作业完毕后,要细心检查现场,如觉察有焦味等可疑现象,必须查明缘故完全去除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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