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现场施工用电一般规定 1、配电线路宜采纳电缆敷设。逐步淘汰单根绝缘导线架空敷设方式。 2、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纳由专业厂家消费的定型化产品,并应符合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操纵设备第4部分:对建筑工地用成套设备(ACS)的特别要求(GB7251.4)及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平安技术标准(JGJ46)、建筑施工平安检查标准(JGJ59),并获得3C“认证证书,配电箱内使用的隔离开关、漏电保护器及绝缘导线等电器元件也必须获得3C“认证。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者,应编制用电组织设计。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及变更时,必须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企业的技术负责人和工程总监批准后方可施行。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建立平安技术档案。平安技术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用电组织设计的全部材料; 2)修正用电组织设计的材料; 3)用电技术交底材料; 4)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 5)电气设备的试、检验凭单和调试记录; 6)接地电阻、绝缘电阻和漏电保护器漏电动作参数测定记录表; 7)定期检(复)查表; 8)电工安装、巡检、维修、撤除工作记录。 5、临时用电工程的定期检查。定期检查时,应复查接地电阻值和绝缘电阻值。 6、临时用电工程定期检查应按分部、分项工程进展,对平安隐患必须及时处理,并应履行复查验收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