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监理工程部平安职责(一)负责工程工程施工的平安监理工作,履行监理合同中承诺的平安监理职责。(二)建立健全平安监理工作制度。(三)编制监理规划,明确平安监理目的、措施、打算;编制平安监理工作方案,明确文件审查、平安检查签证、旁站和巡视等平安监理的工作范围、内容、程序和相关监理人员职责以及平安操纵措施、要点和目的。(四)编制强迫性条文施行监理方案,并组织施行。(五)组织工程监理人员参加平安教育培训,催促施工工程部开展平安教育培训工作。(六)审查工程治理施行规划(施工组织设计)中平安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立强迫性标准。(七)审查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风险、环境要素识别、评价及其操纵措施是否满
2、足适宜性、充分性、有效性的要求。(八)审查施工工程部报审的平安文明施工施行细那么、工程施工强迫性条文执行打算等平安筹划文件。(九)审查施工分包队伍的平安资质文件,对施工分包进展全过程监视。(十)审查施工工程经理、专职平安治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资历,监视其持证上岗。(十一)检查现场施工人员及设备配置是否满足平安文明施工及工程承包合同的要求。(十二)负责施工机械、工器具、平安防护用品(器具)的进场审查。(十三)审查平安文明施工措施补助费的使用打算,检查 费用使用落实情况。(十四)协调穿插作业和工序交接中的平安文明施工措施的落实。(十五)对工程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特别作业和危险作业进展旁站监理。(十六)施行监理过程中,对觉察的平安事故隐患,要求施工工程部整改;情况严峻的,要求施工工程部临时停顿施工,并及时报告业主工程部;施工工程部拒不整改或者不停顿施工的,及时向建立治理单位报告。(十七) 组织或参加各类平安检查,掌握现场平安动态,搜集平安治理信息,并在平安会议上点评施工现场平安现状以及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整改要求和详细措施,催促责任方落实。(十八) 负责平安监理工作材料的搜集和整理,建立平安治理台帐,并催促施工工程 部及时整理平安治理材料。(十九) 参与并配合工程 平安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