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副队长(平安)平安消费责任制 ?1、在队长的领导下,执行有关平安消费方针和国家有关平安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标准负有监视、检查责任。检查、催促各级领导严格执行平安消费治理制度,并负责平安综合治理工作。? 2、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平安消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企业各项平安治理制度,并对矿贯彻执行情况进展监视检查。? 3、负责组织召开或参加有关平安会议,参与本矿搞好平安消费的严峻决策,协助矿长开好平安办公会议,及时传达、汇报平安监察工作,提出加强及改良意见,并催促有关领导或部门做好劳动保护工作。? 4、负责区队平安经费使用、严峻技改工程工程、采区工作面等平安技术规程、事故应急
2、预案、措施的审查;协助矿长做好严峻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与严峻危险源的监控工作,并对施行情况进展监视检查,确保按期实现。? 5、组织开展各种平安活动,参加上级和矿组织的平安质量标准化大检查;经常深化现场,及时查处和制止各种违章作业;对严峻事故隐患场所和严峻“三违”有权停顿作业,并限期处理。? 6、负责配合上级部门做好职工平安培训的协调、指导、催促与考核工作,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平安培训,努力学习掌握现代平安监察知识,不断提高平安监察水平。? 7、负责组织矿井平安评估做和协助矿长抓好职业平安健康治理体系的施行工作,确保平安消费和职工平安健康。? 8、协助队长组织、参与事故抢救工作,参加对严峻事故的调查处理,严格按照事故调查处理程序及时、精确进展统计、分析和报告。? 9、注重支持群众平安工作,及时总结和推行平安消费工作先进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