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械设备的使用治理规定 为了正确合理使用机械设备,防止设备事故的发生,更好地完成企业施工任务,特制定本使用规定。 1. 必须严格按照厂家说明书规定的要求和操作规程使用机械。 2. 装备纯熟的操作人员,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通过专门训练,方可上岗操作。 3. 特种作业人员(起重机械、起吊指挥、挂钩作业人员、电梯驾驶等)必须按国家和省、市平安消费监察局的要求培训和考试,获得省、市平安消费监察局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平安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并按国家规定的要求和期限进展审证。 4. 实习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实习证,在师傅的指挥下,才能操作机械设备。 5. 在非消费时间内,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任何人不得私
2、自动用设备。 6. 新购或改装的大型施工设备应由公司设备科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转,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都必须标识、挂牌。 7. 通过大修理的设备,应该由有关部门验收发给使用证后方可使用。 8. 机械使用必须贯彻管用结合“、人机固定“的原那么,实行定人、定机、定岗位的岗位责任制。 9. 有单独机械操作者,该人员为机械使用负责人。 10. 多班作业或多人操作的机械(如塔吊、升降机),应任命一名为机长,其余为组员。 11. 班组共同使用的机械以及一些不宜固定操作人员的机械设备,应将这类设备编为一组,任命一名为机组长,对机组内所有设备负责。 12. 机长及机组长是机组的领导者和组织者,负责本机组设备的所有活动。 13. 在交班时,机组负责人应及时、认真地填写机械设备运转记录。 14. 所有施工现场的机管员、机修员和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机械设备的保养规程,应按机械设备的技术功能进展操作,必须严格执行定期保养制度,做好操作前、操作中和操作后的清洁、光滑、紧固、调整和防腐工作。 15.起重机械必须严格执行十不吊“的规定,遇六级(含六级)以上的大风或大雨、大雪、打雷等恶劣天气,应停顿使用。 16. 机械设备转场过程中,一定要进展中修、保养、更换已损坏的部件、紧固螺钉、加光滑油,脱漆严峻的要重新油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