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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医院门前四包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城市管理水平,营造“畅通、靓丽、文明、宜居、和谐”城市环境,做好“门前四包”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院实际,现就“门前四包”整治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营造强力推进“门前四包”的良好氛围,动员全院力量参与城市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快我县城市建设步伐,实现清洁卫生、宜居城市的工作目标。
二、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贾琳
副组长:丁朝晞彭荣菊李家慧
成员:彭绍英李友培高绍红曾翠莲贺英姿瞿璋炜
杨华潘远舟
高绍红通同志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包环境卫生:
1、各科室要认真完成责任区内清扫保洁任务,做到每日清扫,并保持建筑物整洁。
2、各科室卫生员要承担医院分配的卫生突击任务。
3、各科室不得向责任区内倾倒垃圾污水,要保持责任区清洁、无垃圾、无污物(纸屑、碎石、碎砖头、破瓶)、无污水横溢,冬季不得形成冰包。
4、各科室垃圾要分类袋装,定时定点投至垃圾收容车中。
5、维护责任区内门面、墙面、橱窗、招牌等建筑物、构筑物及地面等清洁卫生;
6、禁止和制止乱丢、乱泼、乱贴、乱画等行为。
7、各科室内要设置垃圾篓或桶,建筑材料等在院内存放要放置有序;垃圾要做到日产日清,垃圾箱四周要保持清洁。
8、各科室内厕所要有人管理,做到厕体完整、每日清扫、及时消杀。
(二)包绿化(总务科负责):
1、绿化责任区系指卫生责任区内绿化面积。包括院落内所栽种的花草树木。
2、负责责任区内的花草、树木、绿地等的日常养护和管理。
3、禁止和制止损坏绿化设施、花草树木及占用行为。
4、绿化树木无攀折损伤,无乱拉绳索、乱挂衣物、乱钉乱搭现象。
5、禁止将污水、脏水尤其是带有腐蚀性的污水泼向花草树木。
6、责任区树木、花坛、绿地因人为或意外毁坏、死亡的,责任人有义务提供证据、指证破坏人。
(三)包秩序(保卫科落实):
1、责任区内自行车、摩托车等车辆按划线规范停放,首尾一致,无各种车辆乱停乱靠。
2、严格遵守城市管理的有关规定,禁止和制止在医院责任区内违规设立摊点、占道作业、堆放杂物、乱停车辆、乱搭建、乱挂晒等行为。公共场所、楼栋走道无乱堆乱放杂物。
3、灯箱、广告、招牌、霓虹灯、门楼装饰等的设置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要求。
4、各科室不得乱设牌匾(条幅)或者其它宣传品。确需设置的需向宣传科申请。发生毁损、污染的,应当及时申报申请更换;到期应当及时撤除。
5、院内及科室内要保持安静,不得高声喧哗。
6、责任人发现责任区有打架斗殴或寻衅滋事的要立即向保卫科报告。
(四)包设施:
1、对责任范围内的井盖、路灯、人车行道、护栏、消防设施、环卫设施等公益设施进行保护,无损坏现象。
2、对他人的违章行为和破坏公用设施行为进行监督、制止、举报。
3、保卫科负责对已硬化道路的看护。硬化区域出现人为损伤由总务科补修。
四、方法步骤
此次“门前四包”整治活动按民安街道办事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小组的部署,分专项整治、集中整治和常规管理三个阶段进行。
㈠、专项整治阶段,具体工作是:
1、召开“门前四包”动员大会。各科室要认真贯彻院动员会议精神,制定专项细化方案,开展宣传发动。
2、成立领导小组,落实工作专班。
3、利用宣传专栏、贴标语、挂横幅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
4、自行整改。各科室认真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活动,清除门面的乱贴乱画,配备必须的环卫设备,全面清洗门前的人行道。
㈡、集中整治阶段
积极配合民安街道办事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小组的督促检查活动,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全面提升“门前四包”工作水平。
㈢、常规管理阶段
巩固整治成果,常抓不懈,进行常规管理。
1、建立和完善“门前四包”长效管理机制。
2、全面落实“门前四包”管理责任。
3、定期不定期进行抽查或检查,及时督促整改。
4、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五、工作要求
㈠、落实“门前四包”责任人。各科室主任或护士长为“门前四包”第一责任人,专职监管员为第二责任人。
㈡、设置“门前四包”监督岗。各科室必须安排一名专职监管员,设置监督岗,佩戴标志,坚守岗位,认真履行监管职责。
㈢、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科室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明确各自的职责,积极参与,全面配合,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执行。做到责任到位,工作到位,全面覆盖,不留空挡,不留死角。
㈣、加强检查督办。院“门前四包”工作领导小组要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及时通报结果,督促整改,并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二0一一年五月十九日
第二篇:门前四包XX市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制
暂行规定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清洁、优美、文明的工作生活环境,根据《XX市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制暂行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XX市建成区内的一切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建筑施工现场、停车场、车站、个体经营者及居民建筑设施产权所有者(以下简称责任人)。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门前四包”是指:
(一)包市政设施。维护公共设施,无损坏市政、环卫、园林设施现象,对损坏的公共设施及时维护,恢复原状。
(二)包市容卫生。负责责任区内地面全天清扫保洁,清除污物、污迹、废弃物和积水、积雪等,及时拣拾绿化带、行道树周边杂物,垃圾按规定袋装并定点定时投放;在责任区主体建筑、附属设施及其他附属物上无乱贴、乱画、乱拉、乱挂,定期刷洗墙面、牌匾、灯箱等;责任区内地面洁净、立面整洁。
(三)包绿化美化。维护责任区内花草树木和绿化设施,禁止对花木折、钉、挂、拉、压、拴、刻划及非法占用绿地,定期对花草树木进行整形和修剪,清除枯枝残叶。
(四)包公共秩序。责任区内机动车、自行车停放划线定位,摆放整齐;禁止乱摆乱卖、乱堆乱放、私搭乱建、乱挖乱竖,做到责任区内秩序井然。
第四条市城市建设管理局为“门前四包”工作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指导、考核等工作:一是组织实施、掌握全市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制工作的进展情况,做好检查、指导和协调工作;二是制定“门前四包”检查、评比、考核办法和全市“门前四包”责任制工作达标标准,组织全市“门前四包”责任制工作的竞赛评比活动。
第五条区城建环境保护部门为本地区“门前四包”行政主管部门:一是根据市里统一部署,制定本区域的“门前四包”责任制工作计划,建立台帐并对本辖区内的“门前四包”责任制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二是了解和掌握本辖区开展“门前四包”工作情况,定期向市城建部门报告;三是组织本辖区“门前四包”工作的竞赛评比活动。
第六条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具体负责本辖区“门前四包”责任制落实工作:一是制定本街道办事处“门前四包”工作计划,负责划定辖区临街单位“门前四包”责任区域,并与责任人签订“门前四包”责任书,落实“门前四包”的日常管理;二是确保本辖区“门前四包”管理工作人员及时到位,对其进行业务培训、考核;三是定期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建立规范的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制台帐和工作档案。
第七条驻区的公安交警、环境卫生、城市绿化、市政、城管、工商管理等部门应按各自的职责分工,共同做好“门前四包”责任制的落实工作。
第八条“门前四包”工作的管理方式与责任分工。
(一)环境卫生的责任分工:
XX县区主次街路两侧沿街单位责任区内的环境卫生,由市、区市容卫生监察部门负责日常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并与责任单位签订“门前四包”责任状;区环卫专业队伍负责每天两次清扫,全天保洁,卫生质量达到国家标准。
城市区域内小街小巷及两侧单位责任区内的环境卫生,由街道办事处负责日常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并与责任单位签订“门前四包”责任状,组织社区民办保洁队或物业公司对其责任区进行每天两次清扫,全天保洁,卫生质量达到国家标准。
(二)市容和公共秩序维护、管理:
“门前四包”责任单位责任区内日常的公共秩序由市城建监察总队驻区大队负责维护、监督、检查和管理。
(三)市政设施和绿化美化的监督、管理:
“门前四包”责任单位责任区内的市政设施由产权单位负责监督、检查,绿化美化由绿化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和管理。
(四)无对应单位的路段“门前四包”责任制的落实:
1.日常清扫保洁工作:主次街路由区环卫处专业队伍负责,环境卫生的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工作由市、区市容卫生监察部门负责,小街小巷由各社区民办保洁队负责,环境卫生的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工作由各街道办事处负责;
2.日常公共秩序的维护、管理由市城建监察总队驻各区大队负责;
3.市政公用设施的养护管理由市市政管理处负责;
4.绿化养护管理由市绿化管理处负责;
5.治理乱停放机动车辆由公安交警部门负责;
6.“马路”市场的管理由工商部门负责。
第九条市区范围内道路两侧的临街责任单位要指定人员具体负责责任区内的“门前四包”工作,发现违反“门前四包”规定的,应当加以劝阻和制止。劝阻和制止无效的,及时报告相关管理部门,并协助处理。
第十条全市各部门和单位应将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制工作纳入工作日程,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责任,确保“门前四包”责任人服从管理。对阻碍管理人员依法管理,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移交公安机关严肃处理。
第十一条市“门前四包”责任制主管部门对“门前四包”责任制情况每半年组织一次集中检查,
并根据工作进展和实际需要,重点抽查;各区对辖区范围内的“门前四包”工作每季度组织一次检查,要求台帐和工作档案齐全,内容详实;各街道办事处对辖区的“门前四包”责任制单位,每月抽查30%以上,每季度全面普查一次。
检查标准按百分制计算,
一、二级道路和主要窗口地区,得分率在95%以上的为达标,得分率在94%与75%之间的为基本达标,得分率低于74%的为不达标,三级以下道路得分率85%以上的为达标,得分率在84%与65%之间的为基本达标,达标率低于64%的为不达标。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当即进行处理,责令限期整改。
第十二条市“门前四包”责任制主管部门每年度开展一次“门前四包”责任制达标优胜单位的竞赛评比活动,市设立“门前四包”先进流动奖杯,对获得年度“门前四包”工作先进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各街道办事处可从工作实际出发,组织开展流动红旗竞赛和评比先进个人活动。
第十三条凡不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制,检查累计3次不达标的单位,在依法处罚的同时,对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在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取消该单位年度一切评选先进资格;对个体工商业户由工商部门警告或进行经济处罚。
拒不承担“门前四包”责任的单位和个人,按照《XX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四条盘锦经济开发区和辽河油田XX县区“门前四包”工作在XX县区“门前四包”责任制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安排、指导下进行。
第十五条XX县区、XX县区所辖的建制镇可参照本细则执行。
第十六条本细则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市城市建设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篇:门前四包葛柘小学“门前四包”责任制度
为真正将“门前四包”工作落实到实处,确保校容环境卫生整洁,为师生提供一个良好的生活、工作环境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门前四包”责任区
学校校门“门前四包”的责任区域为学校大门外建至硬化路面(人行道)以及学校内所对应的路面范围。
二、“门前四包“责任内容
1.包环境卫生。及时清扫门前垃圾、污水和积水,实行垃圾袋装定时倾倒,做到门前无垃圾、无污水、无蛛网、无乱贴乱画、无蚊蝇长生地。
2.包绿化管理。搞好门前花坛、绿化设施的保护,做到花草树木完好,无乱挂,无乱砍乱伐。
3.包秩序。做到学校门前无占道经营、无乱停乱放,秩序良好。
4.包公共设施。维护好门前各类公共设施,做到门前责任区内的减速板、垃圾桶池公共实施等设施完好。
第四篇:《门前四包》责任书“门前四包”责任书
为了美化生活、工作环境,促进敬东住宅小区实现创建文明卫生小区的目标,制定本责任书:
一、包卫生清洁。责任人负责保持门前环境卫生清洁,及时清扫门前地面的垃圾,将垃圾放入垃圾桶,不得将垃圾、废弃物堆放(扫入)道路旁或向责任区外清扫,不乱到污水、粪便,不乱倒渣土;及时清扫地面痰迹、废弃物和积水积雪积冰;不焚烧树叶、垃圾或其他废弃物;施工现场按规定设置围挡,不得占道,竣工后及时清理等。
二、包绿化完好。责任人负责保持门前树木花草、花圃的完好,禁止擅自修剪或砍伐树木、依树搭棚、践踏草坪、损坏树木和绿化设施、擅自占用绿地及向绿地倾倒了垃圾、废弃物等行为。保持环卫设施、绿化设施等公共设施完好无损。
三、包秩序井然。维护门前或周围的街容街貌,制止乱推乱放、摆设摊点、乱停车辆、乱打乱建、乱贴乱挂广告标语及其他违法行为。临街商店不依门设摊,不乱吊挂商品、乱竖乱挂牌匾。
四、包监督到位。对门前责任区内违反街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破坏环卫设施行为要及时劝阻和制止,情况严重的要及时向综合执法部门报告。
五、以上内容请各居(村)民、经营户、单位认真执行。责任人(签字):
敬东换热中心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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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门前四包责任制“门前四包“责任制
创建国家卫生城是兴市之举,是利民之策,为创造清洁,优美的工作环境,特制定“门前四包”责任制。
一、“门前四包”内容为:
(一)包门前环境卫生
1、单位应按县“门前四包”的统一要求,在责任区内设置痰盂、果皮箱等卫生设施。
2、责任区内无痰迹和纸屑、果皮、烟头等各种废弃物。
3、单位临街建筑物、围墙、商业门面、牌匾、灯箱等各类设施按市容管理部门的要求,定期进行整修粉饰,保持外形美观。
4、责任区内无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等现象。
(二)包门前绿化
责任区内树木花草长势良好,花坛、围栏等完好整洁,无明显缺株、死株和残缺破损的绿化设施;无在树木及绿化设施上钉挂、拴挂物品及其它损害城市绿化的行为。
(三)包公共秩序
责任区内车辆停放有序,无乱摆摊设点。
(四)包公共设施
保持责任区内人行道板、沿石、下水井箅、井盖等公共设施完好无损。
二、“门前四包”责任单位及监督执勤人员的职责是:
(一)负责责任区内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
(二)负责责任区内树木、公共绿地的抚育、补植、修剪及绿化设施
1维护;
(三)负责责任区内属自有产权建筑物及其它设施临街一面的装修、粉饰;
(四)负责对在责任区内发生的违反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绿化、市政公用设施、公共秩序管理等法规、规章的行为进行制止或上报县城建管理部门处理。
三、“门前四包”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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