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平安副经理平安治理与职责一、平安治理权力1、调配一切平安所需的人力、物力。2、回绝任何人的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3、随时进入矿内任何工作场所进展平安检查。4、调阅工程部内各部门的平安记录,听取平安治理汇报。5、对分管范围内治理人员未认真履行平安治理职责时进展停工、停职、罢免。6、回绝使用伪劣产品,追查不按规定购回的不符合平安要求的设备、器材、支护材料、劳动保护用品等相关人员的责任。7、检查平安经费的使用情况。8、提名奖励平安治理有功人员。9、当消费现场出现不符合平安消费条件时,决定立即停产整顿,并追查相关人员责任。二、平安治理职责1、在工程经理领导下,负责全工程部平安治理工作,完善平安治理规
2、章制度,落实平安治理责任制。对全工程部平安治理负直截了当责任。全面负责我工程部平安治理,负责平安目的的制定、指标分解及考核。2、催促检查矿属各部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主管部门有关平安消费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会议精神,公司治理规定等情况。3、完成工程经理下达的平安投入打算,编制安措工程及方案,保证各种平安设备齐全、灵敏、可靠。自觉接受国家监察,行业治理和群众监视。5、检查各部门平安治理情况,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平安大检查、救灾演习、平安宣传、平安竞赛、平安评比等活动,觉察不平安条件和不平安行为及时整治。由于监察、检查不力,发生矿井严峻灾害事故负领导责任。6、定期或不定期主持召开安委会,
3、总结平安工作,分析平安动态,研究和处理平安方面存在的严峻征询题,及时制定、落实补救措施。审查落实措施不力而发惹事故负领导责任。7、检查各单位现场治理情况,对现场不负责任,空班漏检、作风飘浮等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8、对分管的部门,负责随时检查其平安治理情况,对未认真履行职责而发惹事故又未进展处理时,负重要领导责任。9、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储存、使用、处置危险物品的监视治理。10、催促煤矿三大规程“的遵守和平安技术措施的落实。11、监视平安消费需要的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12、监视平安消费需要的从业人员经平安消费教育和培训合格方可上岗作业。13、按规定完成或超额完成上级规定的下井天数。14、发惹事故后,立即到达事故现场理解情况,指挥抢救,组织配合事故的调查与善后工作,制定完善补救、防范措施,执行事故的处理决定。15、轮番值班时,履行值班矿长平安治理权力与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