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煤巷道支护质量与顶板动态监测数据搜集、分析、处理制度 一、顶板动态监测仪器仪表的安装、维护1、采煤巷道顶板动态监测主要仪器为顶板离层仪,所有采纳锚网支护的煤巷从施工到报废都必须在矿压组的协调指导下实行全过程地监测与维护。巷道采煤期间的安装、监测与维护工作重点由采煤施工单位在矿压组指导下进展; 巷道竣工交接后到采煤工作面消费前其监测工作重点由矿压组负责,采煤工作面消费到巷道报废期间其监测与维护工作重点由采煤队负责。采煤、采煤队应设立煤巷锚网顶板离层指示仪监测小组,由专人(兼职) 负责,报矿压组备案,并在人员有变动后及时通知矿压组更改。2、锚网巷道顶板离层指示仪的观测采纳定人、定岗、定时观测,煤
2、巷锚网支护巷道的监测责任单位都必须建立巷道监测档案。3、所有煤巷锚网支护巷道及时安设顶板离层指示仪,不得以任何理由回绝或推迟安装,且标准安装,确保离层指示仪能准确监测顶板变化情况,提供顶板离层的情况,深基点5m 、浅基点2m 。否那么罚区队技术主管100元/个。顶板离层指示仪必须随迎头及时安设,不能滞后安设,否那么罚区队技术主管50元。4、顶板离层指示仪的安设必须按100m 间距操纵,间距过大的必须补加,并罚区队技术主管100元。5、关于每条巷道的顶板离层指示仪施工单位必须明确本施工区队的现场监测人员,否那么罚区长100元。6、采煤、掘进、以及涉及使用到锚网巷道的单位,损坏离层指示仪的按200
3、元/个扣罚。7、特别条件(断层及围岩破裂带、顶板淋水、应力集中区、交岔点及硐室等) 下的巷道必须按规定安设顶板离层指示仪,否那么对施工单位技术主管罚款100元。8、施工单位不能随意损坏监测仪器,损坏的按仪器原值的一倍罚款。二、采煤巷道支护质量与动态监测的数据搜集、分析、处理按以下要求执行:1、巷道竣工交接后到采煤工作面消费前期间测量读数每旬不少于1次。采煤工作面消费至巷道报废期间测量读数次数按回采巷道支护质量与顶板动态监测数据处理要求执行。2、每个顶板离层仪区队观测人员要认真搜集、整理、保存顶板离层仪读数,并进展简要分析。如觉察异常:1、读数范围内累计下沉100mm;2、日下沉量超过40mm/日。 现场施工区队的跟班人员应及时采取应急措施,进展临时支护保证现场施工平安,然后报矿压组及有关领导,进展分析并制定有关措施上报矿有关领导,进展处理。3、区队监测人员必须按规定观测顶板离层指示仪,读数并记录,有较大变化时及时向工区和调度室、矿压组汇报,记录不全罚款50元.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