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施工技术交底
项目工程名称
XX危岩整治
施工单位
中铁十七局
单位工程名称
XX危岩整治
交底日期
技术交底人
工长
班组长
交底部位
锚杆施工技术交底
交底内容:
一、锚杆施工工艺流程
锚杆的基本原理是依靠锚杆周围地层的抗剪强度来传递结构物的拉力或保持其稳定,施工的工艺流程如下:
钻机就位f成孔f清孔f杆体安放f注浆f二次注浆f试验、资料整理。
二、施工平台
采用钢管脚手架搭设施工平台,平台宽度大于3.5m,外设防护栏杆,平台高度与机高、倾角、孔位关系一致, 钻机安装平稳周正、牢固,在岩层钻杆返推力作用下仍能保证钻机稳定和钻孔方向的精准。主钻杆倾角与设计倾角 一致。要求施工平台能承受施工时振动力及抗拔力,且施工中不变形,不沉降。角度按设计要求调整,孔位按施工 图布置或现场调整,偏差不得大于100mm.
钻孔平台的搭设参见《脚手架工程作业指导书》。
三、钻机就位
在加固处治范围内,由测量放线确定孔位并作好标记,使所布孔位孔位正确,纵横对齐成线。
工作面满铺架板并固定。用人工将钻机部件运至工作面组装成整机。按设计要求调整钻机桅杆或立轴倾角,其 水平投影线与锚固坡面垂直。钻机定向完成后,用抓钉固定底脚并用铅丝或管卡固定,以保证在钻进过程中钻机不 发生偏移。钻机水平移动用杆撬,垂直升降则搭架用手动葫芦提吊。
四、成孔
成孔是锚杆施工的必须手段,目的是埋设锚杆到预定的深度。采用KQD-100电动浅孔钻机施工,必要时跟管钻 进,全孔取芯。
钻进参数:工作气压0.50〜0.7MPa;钻孔直径83〜110mm;钻速62r/min;风压及风量以空压机正常出风为准。 钻孔冲洗与护壁:用空压机送风洗孔排渣。禁止用水洗孔或冷却钻头。
锚杆杆体采用设计直径的HRB235级钢筋,平直,并做除油、除锈和防腐处理,下锚前要保证钢筋表面的清洁 ,并按设计要求焊上定位圆钢筋,以确保锚杆体孔内居中。
五、清孔
根据施工现场的地质情况准备两套施工方案清孔:如果地下水多,则为湿孔,此刻用清水将孔清洗干净(清洗 干净的判断标准是:流出清水为止)。流出来的污水导入排水沟渠,防止流水遍地都是。
若所钻的孔没有或及少有地下水,将采用空气压缩机风管清洗,使残留在基坑内部的残渣清理出孔内。
六、杆体安放
锚杆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安放孔内。安放锚杆要注意如下事项:
(1) 对锚杆进行质量检查,清除污垢,将锈蚀严重或有伤痕的锚杆剔除。
(2) 锚杆安放采用人工推放法进行,当锚杆在推放过程中受阻时,不得以冲撞或扭转的方法强行下入,需作修孔 或清孔处理。
锚杆支撑与锚孔详图见下图。
七、灌浆
根据试验室所出M30砂浆配比,采用机械拌制浆液,先加水后加料。各种浆材按重量比定量加入到搅拌桶中, 每桶浆液搅拌时间42min,拌好的浆液需经过过滤后放入储浆桶。河砂在除泥过筛后使用。
采用隔膜式砂浆泵进行压力注浆,边灌边搅,连续灌注。裂缝封填的灌浆方法为孔口封闭法,锚固孔的灌浆方 法为孔底反向灌注法。
锚固注浆时,其灌浆管必须随锚杆一起送入孔中,浆管端头距孔底>30cmo当注入一定量的浆液后,开始上拔 注浆管,控制浆管端头埋入浆液面下1〜2m,至孔口灌满返浓浆时停灌。
八、注意事项
施工前根据坐标控制点和设计图纸的定位情况进行现场放样,使锚杆布置符合现场的实际情况。
钻孔施工中需注意安排部分取芯孔,对拟定的加固层位进行确认,保证锚固段进入设计层位的孔段长度。
钻孔施工中应用测量仪和地质罗盘仪校正确定钻孔孔向,定向完成后,需固定钻机,并在施工过程中定点检查 复核,确保孔向正确。锚孔的孔轴方向应满足施工图纸的要求与平整后的坡面垂直。
钻进过程中应注意观察记录孔内异常情况和岩性的变化。开孔、终孔及钻进作业时间、钻具组合情况均应详细 记录。终孔后,经检验合格方能移动或转入下一道工序。
在灌浆管线孔口处和灌浆泵上分别安设压力表,并保证工作指示正常。灌浆的浆液必须现场取样作试件,检测 强度和观测凝结时间。灌浆结束后及时清洗灌浆设备和管线。漏浆锚孔需采用间隙注浆方法。
需按要求做注浆密实度试验,方法是选取与现场锚杆的锚杆直径和长度、锚孔孔径和倾斜度相同的锚杆和塑料 管(或钢管),采用与现场注浆相同的材料和配比拌制的砂浆,并按现场施工相同的注浆工艺进行注浆,养护27天 后剖管检查其密实度。试验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
需按监理指示的抽验范围和数量,对锚杆孔的钻孔规格(孔径、深度和倾斜度)进行抽查并作好记录。
按总锚杆的3%抽查进行拉拔力试验。
如遇到的不良地质情况和危及坡体稳定的不利因素或出现与地质报告和设计不吻合的地质情况及时与设计单位 联系,以利于调整设计。
九、安全防护措施
1. 高空作业时必须采用安全绳,安全带等措施加强作业人员和坡面作业机具的保护。
2. 施工作业面脚手架下方设人行通道、并做防护处理,注意下方人员安全。坡上作业期间,若坡脚为行人过往的 通道,应采用作业工作区看守控制等安全保护措施。
3. 注意施工用电安全,处理机械故障时,必须使设备断电、停风;向施工设备送电、送风前,应通知相关的施工 人员。
4. 施工前,应认真检查和处理作业区的危石,施工机具应放置在安全地带。
十、环保要求
1. 废渣、弃土运至指定弃土场内,严禁在施工区随意堆放。
2. 必须采取各种措施,限制和降低施工过程中的噪声和粉尘污染。
3. 注浆施工时,注意保护现场,防止污染环境。
1.配合比
M7.5砂浆配比 每m3用量(Kg) 质量比
C25混凝土配比 每m3用量(Kg) 质量比
水泥:细骨料:
水泥:细骨料:
水泥:细骨料:
水泥:细骨料:
水=324: 1450: 300
水=1: 4.48: 0.93
粗骨料:水:膨胀剂=389: 502: 1365: 183: 31
粗骨料:水:膨胀剂=1: 1.29: 3.51: 0.47: 0.08
其中5〜10mm碎石:10~20mm碎石=3: 7。
M30砂浆配比每m3用量(Kg) 水泥:细骨料:水=747: 643: 710 质量比水泥:细骨料:水=1: 0.86: 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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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
一、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认真阅读本合同书。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职工(乙方)亲自签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 者劳动合同专用章)方为有效。
三、本合同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需填写的空栏,划上“/”。
四、工时制度分为标准工时、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三种。
实行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
五、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一并履行。
六、本合同必须认真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并不得擅自涂改。
七、本合同(含附件)签订后,甲乙双方各保管一份备查。
甲方(用人单位):
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经济类型:
联系电话:
乙方(职工):
姓名:
身份证号码:
现住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木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不得将法定解除条件约定为终止条件)o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二)试用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试用期期限(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其中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 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
二、工作内容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部门、工种或职务)为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一
更本合同办理,双方签章确认的协议或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 件。
(四)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单位工作,应签订补充协议。
三、工作时间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小时,每周工作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为周期,总工时小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除(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一 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最长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四,工资待遇
(-)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按下列第()种形式执行,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乙方试用期工资元/月;试用期满工资元/月(一一元/ EDo
2、其他形式:。
(二)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三)甲方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和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办法调整乙方工资,乙方在六十日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
(四)甲方每月日发放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一)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二)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并办理变更本合同的手续。
九、本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应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属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
1、试用期内证明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甲方歇业、停业、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 议的;
9、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出现的。
甲方按照第5、6、7、8、9项规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并按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其中按第6项解除本合同并符合有关规定的还需支付乙方医疗补助费。
(三)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的;
4、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解除本合同后,甲乙双方在七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有关手续。
十、本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期满或甲乙双方约定的本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
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甲方应向乙方提出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的书面意向,并及时办理有关手续。
乙方:(签名或盖章)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20 年 月曰
20 年 月曰
20 年 月 日
鉴证机构(盖章):
鉴证人:
鉴证日期:2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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