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管理制度一. 为提高公司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维护人身和财产安全,为公司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提供资金保障,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规、文件要求,决定对公司在建项目试行安全生产措施费用单列的制度;二. 安全施工措施费是为了确保施工安全生产必要投入而单独设立的专项费用。安全生产措施费专用于保障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三. 安全生产措施费暂按工程造价的1%计取列入项目成本,由承包部管理,公司负责监督。安全生产施措施费的使用必须立项。工程项目开工初期,项目部必须按照轻、重、缓、急和实用的原则制定出安全生产措施、方案,以及措施费的支出计划,
2、报所属承包部审核,再经公司综合管理部复审,送公司首席安全业务主管审批后,由财务部安排资金支付,所列费用方可计入安全生产措施费。各种安全技术设备,由各承包部安排专业人员购买、验收、管理,用于改善施工作业环境和机械设备的安全状况等。安全生产措施费用根据劳动部、全国总工会发布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总名称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制订,其包括的范围如下:1. 安全资料的编印、安全施工标志的购置及宣传栏的设置(包括报刊、宣传书籍、标语的购置)费用;2. 安全培训及教育费用;3. “三宝”、“四”及临边防护的费用;4. 施工安全用电的费用,包括:标准化电箱、电器保护装置、电源线路的敷设、
3、外电防护措施等;5. 起重机、塔吊等起重设备(含井架、龙门架)及外用电梯的安全防护设施(含警示标志)费用及卸料平台的临边防护、层间安全门、防护棚等设施费用;6. 施工机具防护棚及其围栏的安全保护设施费用;7. 水上、水下作业的救生设备、器材及临边防护、警示设施费用;8. 抢险应急措施;9. 交通疏导、警示设施费用;10. 消防设施与消防器材的配置;11. 工伤和意外伤害保险;12. 安全人员工资费用;13. 劳动保护费及保健急救措施费用;14 .按国家、施工所在省、市规定的其它安全生产措施所涉及的费用。上述费用中,1、2、7、8、10项由公司专项列支,其他由项目部列支并按季统计上报。四、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对于中标工程,中标合同中有相关单列约定的,项目部应严格按照相关约定执行,中标合同中安全生产措施费未进行约定的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措施费用按照当地地方政府参考费率标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计取;五、公司、承包部、项目部有关负责人要做好此项专用资金提取、使用的监督检查,此项将作为公司安全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六、对不按规定使用措施费或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项目部,公司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处罚,发生伤亡事故,危害职工身体健康的,应首先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