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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贸企业员工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制保险管理制度.doc

上传人:xrp****65 文档编号:6863168 上传时间:2024-12-22 格式:DOC 页数:1 大小:13.50KB 下载积分:10 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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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工贸企业员工工伤保险、平安消费责任制保险治理制度 一、目的 为标准本单位员工工伤保险、平安消费责任保险治理,明确治理渠道,降低本单位事故风险,按《工伤保险条例》制定本制度。 二、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平安消费责任保险治理和工伤保险治理。 三、术语与定义 3.1工伤保险,又称职业损害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别情况下,遭受意外损害或患职业病导致临时或永久性丧失劳动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协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3.2平安消费责任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在消费运营活动中发生消费平安事故,导致从业人员和第三方死亡、伤残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予赔偿。 四、 机构与职责 4.1 办公室负责治理平安消费责任保险基金和工伤保险基金,协助工伤职工办理工伤鉴定手续和工伤待遇,协助工伤职工向保险本单位获取工伤赔付待遇;同时办理由于事故造成的第三方责任向保险本单位索取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赔付事宜。办公室是工伤职工医疗的归口治理部门,负责与有关医疗机构建立医疗合作,治理工伤医疗和职业康复。 4.2 平安治理部门负责职工工伤事故的认定,协助工伤职工办理工伤认定事宜,协助工伤认定的调查取证工作和保险单位进展事故调查。 五、 治理内容与要求 5.1 按国家相关规定要求,制定《员工工伤保险、平安消费责任制保险治理制度》,并以文件方式发布。 5.2 企业应为每一位在职员工(包括实事用工关系的人员)足额缴纳工伤保险,办公室应保存好有效期内的工伤保险缴费证明材料。 5.3 对医疗期满的工伤(或患职业病)职工,平安消费领导小组必须及时协助办理上报伤残等级的鉴定工作。 5.4 当事故发生后,及时对受伤的员工进展工伤认定和伤残等级鉴定工作, 保存认定证书和伤残鉴定证书,进展相应赔偿和妥善的后续处理。 5.5 经市劳动才能鉴定委员会鉴定为病残等级的,应严格按照国家和地点有关规定协助伤残职工办理相关待遇。 5.6 事故后财务应及时到保险单位办理相关赔付事宜,保存其相关记录。 5.7 在执行制度的过程中产生的相关档案盒记录按照档案治理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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