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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房要害场所管理制度.doc

上传人:xrp****65 文档编号:6862030 上传时间:2024-12-22 格式:DOC 页数:1 大小:12.50KB 下载积分:10 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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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房要害场所管理制度.doc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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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锅炉房要害场所治理制度 第一条 锅炉房内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机房,非锅炉房内的司炉人员、操作工、维修工不得随意进入锅炉房内。 第二条 锅炉司炉工必须持证上岗,实行挂牌值班,司炉工及其维修工应熟悉锅炉的各项技术指标和经济指标,应做到三明白四会“。(三明白即明白操作规程、明白锅炉功能、明白锅炉原理;四会即会操作、会保养、会推断和处理缺点。) 第三条 司炉人员不能擅离工作岗位,司炉人员必须认真履行本人的职责,严格治理好和使用好锅炉房的一切设备、设备、工具及消防器材。 第四条 凡外来参观学习、检查人员必须经保卫、平安部门及矿主管领导的同意,并有机电治理人员带队登记后,方可进入。 第五条 凡进入锅炉房内的人员,严禁随意触摸设备、设备,遮挡工作人员的视线,阻碍操作人员操作。 第六条 领导干部及有关工程技术人员上岗检查,必须在登记薄上签字及登记检查情况,觉察严峻隐患时,必须采取措施,排除缺点后方可离开。 第七条 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交接班制度,严格恪守劳动组织纪律和矿规矿纪,严格执行国家及上级部门对要害场所的有关规定。 第八条 矿机电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每月至少对其设备运转和制度的执行情况进展一次全面性检查,查处隐患,提出措施,积极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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