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平安隐患报告和举报制度
为充分调动企业员工、社会群体发挥对平安消费的监视作用和参与平安消费工作的积极性,及时觉察和消除事故隐患,逐步构成平安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促进企业狠抓平安治理,从源头上杜绝事故隐患,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平安奖励的一般规定。
二、 平安隐患:
平安隐患是指危害到企业消费开展、车辆平安运转、有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各种不平安要素。
三、隐患报告和举报内容
1、隐患报告内容: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的缘故、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隐患的治理方案。
2、隐患举报内容:隐患的现状、存在隐患的地点、觉察时间。
3、对平安隐患的举报公司应严格实行登记治理,对举报的各种平安隐患公司均应立即派专人进展调查、核实,确认后要立即落实措施进展整改,在公司职权范围以外的隐患事项公司应制定防范措施,并应以书面方式报告主管部门。
四、奖励和惩处
1、对在平安消费工作成绩突出、防止或挽救平安事故发生、隐患报告和举报的有功人员,要给予荣誉表彰和物质奖励(100-500元/次)。
2、 对提出平安严峻合理化建议、及时制止违章防止严峻险肇事故或人身损害事故、消除严峻平安隐患、处理平安消费严峻征询题的职工或单位,经平安部门调查属实并签认,均可以报公司请功或一次性重点奖励500-3000元/次。并在年终评先、提职时予以此职工优先考虑。
对明知存在平安隐患而视假设无睹的各级人员,一经查实,不管隐患大小,公司均作开除处理。
对借举报之名捏造事实、诬辞别人或者以举报为名干扰正常工作的,公司将追查举报人责任,情节细微的给予停班学习,情节严峻的移送司法机关追查刑事责任。
五、事故隐患举报实行严格的保密制度。受理举报的机构和人员必须妥善保管和使用举报材料,不得向外泄露举报人的任何信息,调查核实情况时,不得出示举报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不得将举报情况透露给被举报人或有可能对举报人长生不利后果的人员,受理人员因泄露举报信息造成后果的公司将给予100-500元的处分,情节严峻的做辞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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