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监察主管平安消费责任制 一、是本部门平安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的平安治理工作。二、协助站长监视检查驻在矿执行平安消费方针、法律、法规、规程等情况,检查催促支持各级领导严格执行平安消费治理制度。三、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检查平安消费责任制及平安治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参加矿井工程工程、采掘工作面、机电、运输、“一通三防”等方面的规程、措施的审查。四、参与组织安监部门定期分析平安动态、事故缘故,分析各消费系统的平安情况;加强薄弱环节的检查,觉察征询题,催促有关部门及时处理。五、深化现场调查研究,掌握全矿严峻事故隐患,催促有关方面及时处理。六、对死亡、严峻事故、严峻未遂事故,要及时向上级汇报,并参与对事故的调查、追查、分析和处理。七、参加矿平安大检查和各种平安活动,并积极提出开展平安活动的意见。八、协助站长健全平安治理机构和平安治理制度。九、坚持专管和群管相结合,搞好平安监察和平安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