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消费副处长平安消费责任制1、认真贯彻落实平安消费法和上级有关平安消费的精神,在处党政的领导下,协助处长做好全处平安治理工作。对全处平安消费和水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详细平安治理责任。2、负责地质处内钻探、汽车运输、机加工及其它涉及平安工作的组织领导。3、负责详细组织地质勘探孔、探放水钻孔、灭火孔等各类钻孔的施工,严格执行勘探标准,保证施工质量,为平安消费制造条件。4、负责做好分管科室职工平安思想教育和平安技能知识培训,不断提高职工的平安素养,加强职工平安认识。5、负责组织地测防治水平安资金打算的落实,组织各类探放水工程的施行。6、负责有关地质灾害、矿井透水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应急救援演习。7、配合处主任工程师开展矿井水患排查治理工作,动态掌握水患治理情况,对矿井水患排查治理工作负治理责任。8、负责全处平安文化建立工作,引深平安文化建立活动,推进平安工作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