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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制度.doc

上传人:xrp****65 文档编号:6859099 上传时间:2024-12-22 格式:DOC 页数:1 大小:13KB 下载积分:10 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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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消费信息报送制度  第一章? 总 那么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平安消费法》和《建立工程平安消费治理条例》,按照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以及集团公司平安消费信息报送的有关规定,确保我局有关平安消费的信息畅通,维护企业财产和从业人员的生命平安,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平安事故,系指局属各施工局、工程部、指挥部、分局及厂、处、基地费用单位等负责的消费、生活区域或与我们有关的人身死亡、交通事故、设备事故、火灾事故、危化品事故、职业病事故以及对社会造成阻碍的平安事故。   第三条? 平安事故分为:   (一)、轻伤事故:指只有轻伤的事故。   (二)、重伤事故:指有重伤无死亡事故。   (三)、死亡事故:又分为一般伤亡事故(指一次死亡1~2人的事故);严峻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事故,含3人);特大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事故,含10人)   第四条 平安消费信息报送,各单位必须及时、如实报送。 严峻伤亡事故的调查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那么。   第五条 平安消费统计报表分月报和年报(见附表1、2)。每月快报在下月5日前报出,正式月报在下月10日前报出。年报在次年一月中旬前报出。月报和年报应附平安消费情况分析报表。   第二章 平安事故的报告和现场保护   第六条? 平安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以最快方式,将事故的简要情况向局安监办及社保处报告。   第七条 平安事故发生后:   (一)轻伤事故: 事故发生单位应在当月平安报表报送时间内报送局安监办。   (二)重伤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在三天内写出书面报告,按第六条所列程序和部门逐级上报。   (三)死亡事故:   一般人身死亡、交通事故、设备事故、火灾事故、危化品事故、职业病事故以及对社会造成阻碍的平安事故,应当立即向工程局安监办报告,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   严峻、特大人身伤亡事故、交通事故、设备事故、火灾事故、危化品事故、职业病事故以及对社会造成严峻阻碍的平安事故,应当立即向工程局安监办报告,最迟不得超过16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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