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贸企业消费设备设备撤除和报废治理制度 一、目的为杜绝消费设备设备撤除和报废治理过程中发生的平安事故,标准平安消费治理,保护员工生命和财产平安,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消费设备设备撤除和报废过程。三、职责3.1 总经理负责消费设备撤除和报废审核。3.2 平安治理部门负责撤除和报废过程中的作业证审批,平安监视。3.3 设备治理部门负责消费设备设备撤除和报废的详细施行。负责组织进展风险分析,制定撤除打算,落实风险操纵措施,落实现场治理工作。3.4 撤除工作人员进展详细撤除工作,对本职工作负责。四、治理内容和要求4.1 撤除和报废消费设备设备,由总经理进展审批。4.2 撤除作业前,
2、撤除作业负责人应与需撤除设备的主管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到现场进展对接。4.3在撤除消费设备前,作业人员进展危险、有害要素识别,应组织有关人员进展风险评价,评价要认真、细心、到位。4.4按照风险评价结果制定详细的撤除打算或方案,经平安治理部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并办理撤除设备交接手续。4.5撤除单位要认真落实平安措施,按打算或方案进展。4.6撤除过程中本卷须知:4.6.1 在撤除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平安作业治理制度要求进展作业。4.6.2 凡需撤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应先清洗洁净,分析、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展撤除作业。4.6.3 撤除时按自上而下、先外后内的顺序进展,禁止数层同时撤除,不准用挖、掏或推倒的方法撤除,未撤除的部分应保持稳定。撤除的物件不准自上部向下抛掷。4.6.4 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恪守相关法规和标准进展作业,严禁违章作业。4.6.5 作业现场必须有撤除单位平安监护人员。4.7 报废4.7.1 有毒物品用后的包装箱、纸袋、瓶、桶等必须严加治理,统一回收,登记造册,专人负责治理。4.7.2 欲报废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仍存有危险化学品的,应清洗洁净,分析、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