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力施工企业平安工作例会制度1 目的和适用范围制定本制度,保证各种会议按照规定内容按时召开,以便按时完成各项平安工作。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工程部两级平安工作例行会议。2 职责2.1公司平安例会2.1.1公司平安例会由经理或平安负责人负责主持。2.1.2平安保卫处负责组织会议,设专人作会议记录并保存。2.2工程部平安例会2.2.1工程部主任或平安负责人负责组织并主持会议。2.2.2工程部专职平安员负责会议记录并保存。3 各级平安例会由以下人员参加3.1公司平安例会A经理或平安负责人;B工会主席;C各工程部主任或平安负责人、专职平安员;D工程技术、材料、行政处处长专门指派的人员以及平安保卫处所有不外
2、出人员;E经理或平安负责人指定参加会议的人员。3.2工程部平安例会A工程部主任或平安负责人B同级工会负责人;C班长或副班长;D专职平安员;E工程部主任或平安负责人指定参加会议的人员。1 各级平安例会主要内容4.1公司平安例会A各工程部和有关处室汇报前次例会以来开展的平安工作、平安施工(消费)情况、平安征询题及突出平安事迹、近期工程情况;B平安保卫处通报前次例会以来平安巡检情况;C学习上级有关平安文件、指示;D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本公司施工(消费)实际安排本公司平安工作;E公司经理或平安负责人及其他领导提出下一阶段平安工作重点要求。4.2工程部平安例会A检查、理解各施工工程或班组平安工作开展和平安施工情况,提出改良措施;B传达上级平安工作要求或学习上级下发的平安文件;C布置和指导班组平安工作。5 各级平安例会的时间周期5.1公司平安例会,每月至少一次,每次时间不少于4小时。5.2工程部平安例会每月一次,时间不少于2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