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力建立平安施工措施与平安施工作业票治理制度为贯彻执行电力部电力建立平安健康与环境治理工作规定及工程部的要求,确保企业的施工消费活动都能在严密的平安施工措施及平安施工作业票的操纵下进展,做到防患于未然,按照工程部实际情况及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制度。 一、平安施工措施 1、一切施工消费活动必须有书面的作业指导书,作业指导书中必须有专题平安施工措施和平安施工作业票,并应在施工前对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进展交底签字认可。无措施和未交底严禁施工。 2、一般工程的平安施工措施须经工地专责工程师审查,由工程经理批准,由班组技术员交底施行。 3、重要临时设备,重要施工工序,特别作业,季节性施工等施工工程的平安施工
2、措施,经施工技术,安监等部门审查、总工程师批准,由班组技术员或工地专责工程师交底后执行。 4、特别高处作业,带电作业,重要跨越等危险作业工程的平安施工措施及方案,须经施工技术,机械治理部门和安监部门审查,经总工程师批准,由工地专责工程师交底后执行。 5、工程技术人员在编制的作业指导书及平安施工措施,应符合以下要求: (1)针对工程施工的特点指出危险点和重要操纵环节与对策。 (2)明确作业方法、流程及操作要领。 (3)按照人员和机械(机具)装备,提出保证平安的措施。 (4)针对工业卫生、环境条件,提出平安防护和文明施工标准。 (5)提出出现危险及紧急情况时的针对性预防与应急措施。 二、平安施工作
3、业票施行细那么 1、施工班组按照现场本阶段的工作内容、工作环境、参加人员的技术情况精神状态等情况,有针对性的提出平安施工要求。 2、平安施工作业票为一式一份,由施工负责人携带,作业票到期(一般为五天),工作内容不变或工作完毕后,应由工作负责人交回,更换新票。 3、工作票应按格式认真填写,不得有空缺,填写时字迹工整,措施得当。 4、平安施工作业票应由施工负责人填写,经施工队技术员和兼职平安员审查,由施工队长签发后执行,有空缺或未经签字的作业票一律视为无效。 5、平安施工作业票审查时,技术员应向施负责人交代明晰应留意的平安事项(指出的平安事项必须已在作业票中列出)。 6、每天施工前必须由施工负责人
4、向参加工作的全体成员逐条逐项宣读平安施工作业票,工作人员必须认真理解并严格执行。 7、更换施工内容必须重新填写平安施工作业票,假设工作内容不变,每票最长时间也不得超过五天,针对新征询题,应及时补充和修正。 8、平安施工作业票宣读完毕后要全员签字后方可有效,不同意带签或漏签。 9、各级平安部门要以平安技术措施(包括作业票)为按照,以各项平安规章制度为准那么,经常性地对工地、班组施行情况进展检查,并监视各项平安措施的落实,如觉察没有作业票或未带到现场,及未宣读视为无票作业,按有关规定进展严肃处理。 10、平安施工作业票使用到期后,交回班组由工程技术人员统一保管,并按规定按时上交,作为年终平安检查、事故分析、年终考核的重要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