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年商业合作合同范本.docx

上传人:asd****19 文档编号:6821350 上传时间:2024-12-22 格式:DOCX 页数:11 大小:25.8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年商业合作合同范本.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1页
年商业合作合同范本.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1页
年商业合作合同范本.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1页
年商业合作合同范本.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1页
年商业合作合同范本.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2020年商业合作合同范本【篇一】甲方:_地址:_邮码:_电话:_法定代表人:_职务:_乙方:_地址:_邮码:_电话:_法定代表人:_职务:_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期遵守。第一条技术名称、资料1。技术名称、权属:2。“技术文件资料”的定义、范围及交付:(1)一般技术资料包括:(2)产品设计图纸:(3)生产技术资料:(4)资料的修改:(5)资料的提供方式:a。对一般技术文件应提供三份蓝图或同等数量的清晰的复制图;b。对产品设计图纸应提供一份生产底图及两份蓝图;c。对生产技术资料应

2、提供两份蓝图;d。对已提供过的完全相同的重复资料,可免于提供,但需在清单中予以注明。(6)资料的交付进度:a。根据资料定义的规定,在签订合同后3天需交付合同产品的全部技术资料和图纸;b。根据资料定义的规定,在签订合同后于_年_月_日前需向_交付合同产品的全部技术资料和图纸。第二条合作期限以补偿贸易进行使用生产期限为2年,2年后若合资经营条件不成熟,则可延长合作生产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第三条转让技术秘密和技术文件1。乙方提供合同产品的设计计算、产品图纸、制造工艺、质量控制和试验安装、调试、运载及维修等有关合同产品的全部技术资料,必须和目前使用的资料内容相同。2。合同产品资料的审核和验证:乙

3、方对提供甲方的产品设计图纸、制造技术资料的完整性、正确性、清晰性负责。3。在合作生产期间,甲方将以惠价格向乙方提供本项目市场不能提供的零部件。具体内容另行商定。4。甲方保证向乙方转让的技术秘密和技术资料不受任何第三者的指控。第四条价格和支付方式1。乙方向甲方支付技术秘密和技术资料费用期限如下:_年_U。S。D(大写_美元整)_年_U。S。D(大写_美元整)_年起以后的2年中按每年净产值(即每年总产值扣除进口部分价值和税收费用后的产值)其提成费为_%。2。合同签署生效后(3)天内,乙方按照由_银行提交的甲方下列单据,予以第一次支付总金额的_%,即_U。S。D。(大写:_美元整)。(1)根据附件_

4、要求,提供第一批资料的空运提单;(2)经乙方确认的_银行出具不可撤销的保函正副本条一份;(3)甲方的商业发票一式两份;(4)甲方即期汇票一式两份。3。于_年_月_日乙方收到甲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后,予以第二次支付_年总金额的_%现金,即_U。S。D。(大写:_美元整)。(1)按附件_要求于_年_月_日提供第二批资料空运提单;(2)甲方商业发票一式两份;(3)乙方即期汇票一式两份;4。双方同意_年用现金支付,_年付_%现金,其余_%金额用乙方返销产品补偿。5。_年的费用本年_月_日支付,甲方交付商业发票一式两份。6。自_年起及其后各年份按3。1款规定的提成费用应在每年_月_日在收到甲方商业发票(一式

5、两分)后支付。7。在合作生产期间鉴于PITC遵照3。1款已向甲方支付了转让技术秘密的部分费用,若合资经营时机成熟,双方同意成立合资经营企业时,则甲方将其剩余部分的技术秘密费用可作为投资的一部分。一旦双方不能进行合资经营,在5年之内合作生产被迫终止时,乙方确认向甲方支付技术秘密费用的剩余部分。若出现上述情况,对支付技术秘密费用的进度和方式由双方在适当时候予以协商。第五条合作生产和补偿贸易1。为有利乙方的外汇平衡,甲方同意乙方生产主机返销。2。上述订单的总值必须保证不低于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购买零部件所需费用总额的_%。甲方同意在乙方补偿能力扩大及甲方需求的前提下,其补偿的百分比可以不受限制。3。乙

6、方将以优惠价格同甲方提供产品。其品种、数量、交货期等将由双方在每批合同中商定。产品必须符合标准。4。甲方要求乙方接到上述产品图纸后立即试制主机。首批产品各一台将分别在双方进行试验,在试验合格的基础上甲方要求乙方_年内提供主机_台。其价格、交货期在签订正式合同时商定。第六条保证1。甲方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所供应的资料应是最新技术的成果,其内容与目前使用的完全一致。2。甲方保证所供资料是完整的、正确的、清晰的。第七条税费1。凡因履行本合同需缴纳的一切税收,发生在乙方国外的均由甲方承担。2。乙方履行本合同需缴纳的一切税费,发生在乙方国内的均由乙方承担。第八条商标1。乙方有权使用甲方商标和合同产品的序

7、号。乙方将下列商标标明在_生产的合同产品上:_2。乙方制造的铭牌,报价单、技术规格书、广告、说明书、样本等,凡是合同产品均以甲方名称来表示。第九条包装1。须用坚固的木箱包装,适合长途海运,防湿、防潮、防震、防锈、耐粗暴搬运。由于包装不良所发生的损失,由于采用不安全或不妥善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卖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或损失。2。卖方应在每件包装上,用不褪色油漆清楚地刷件号、尺码、毛重、净重、“切勿受潮”等字样,并刷有下列唛头:3。装箱单两份,注明毛重、净重、尺码和所装货物每项的品名数量。第十条不可抗力1。签约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或其他双方同意的事件

8、而影响执行合同时,双方同意延长合同期限,延长时间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2。责任方应尽快将发生的人力不可抗拒事故的情况用电报通知另一方,并在14天内以航空挂号信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交给另一方确认。3。若人力不可抗拒事故延续到12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本合同继续执行的问题。第十一条仲裁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已经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则提交仲裁解决。2。仲裁地点在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3。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4。仲裁费用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5。除了在仲裁过程中进行仲裁的那部分外,合同的其余部分在

9、仲裁期间仍应继续执行。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于_年_月_日由双方代表在_正式签字。自签字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以英文写成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式两份。3。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正文有同等效力。4。双方在本合同生效前交换的所有文件、函电等在本合同生效的同时自动失效。5。本合同只能根据合同双方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的书面文件进行变更、追加或修改。6。在执行合同期内双方的通讯均以函电进行,一式两份。甲方:_乙方:_代表签字:_代表签字:_日期:_【篇二】合伙人:甲(姓名),男,年月日出生,住址:合伙人:乙(姓名),(内容同上)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第一条

10、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项目名称),总投资为万元,甲出资万元,乙出资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第二条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第三条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三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第四条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第五条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第六条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一)合伙期满;(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三)

11、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合伙人:(签字)年月日【篇三】合同号:_日期:_买方:_电报:_电传:_卖方:_电报:_电传:_按本合同条款,买方同意购入,卖方同意出售下述产品,谨此签约。1。品名、规格:_单位:_单价:_总价:_总金额:_2。原产国别和生产厂:_3。包装:须用坚固的木筱或纸箱包装。以宜于长途海运/邮寄/空运及适应气候的变化。并具备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由于包装不良而引起的货物损伤或由于防护措施不善而引起货物锈

12、蚀,卖方应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费用。包装箱内应附有完整的维修保养、操作使用说明书。4。装运标记:卖方应在每个货箱上用不褪色油漆标明箱号、毛重、净重、长、宽、高并书以“防潮”、“小心轻放”、“此面向上”等字样和装运:5。装运日期:_6。装运港口:_7。卸货港口:_8。保险:_装运后由买方投保。9。支付条件:分下述三种情况:(1)采用信用证:买方收到卖方交货通知详见本合同条款11(1)a,应在交货日前1520天,由_银行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与装运全金额相同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卖方须向开证行出具100%发票金额即期汇票并附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开证行收到上述汇票和装运单据即付以支付(电汇或

13、航邮付汇)。信用证于装运日期后15天内有效。(2)托收。货物装运后,卖方出具即期汇票,连同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通过卖方所在地银行和买方_银行提交给买方进行托收。(3)直接付款买方收到卖方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后7天内,以电汇或航邮向卖方支付货款。10。单据:(1)海运全套洁净海运提单,标明“运费付讫”/“运费预付”,作成空白背书并加注目的港_公司。(2)空运:空运提单副本一份,标明”运费付讫”/“运费预付”,寄交买方。(3)航邮:航邮收据副本一份,寄交买方。(4)发票一式五份,标明合同号和货运唛头(若货运唛头多于一个,发票需单独开列),发票根据有关合同详细填写。(5)由厂商出具

14、的装箱清单一式两份。(6)由厂商出具的质量和数量保证书。(7)货物装运后立即用电报/信件通知买方。此外,货发10天内,卖方将上述单据(第5条除外)航邮寄两份,一份直接寄买方,另一份直接寄目的港_公司。11。装运:(1)F。O。B。条款:a。卖方于合同规定的装运日期前30天,用电报/信件将合同号、品名、数量、价值、箱号、毛重、装箱尺码和货抵装运港日期通知买方,以便买方租船订舱。b。卖方船运代理_公司_(电报:_),负责办理租船订舱事宜。c。_租船公司或其港口代理(或班轮代理),预计船达装运港10天之前,即将船名、预计装货日期、合同号等通知卖方以便卖方安排装运。要求卖方与船方代理保持密切联系。当需

15、要更换运载船舶及船舶提前、推迟抵达时,买方或其船方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若船在买方通知日后30天内尚未抵达,则第30天后仓储费和保险费用由买方承担。d。若载运船舶如期抵达装运港,卖方因备货未妥而影响装船,则空舱费和滞期费均由卖方承担。e。货物越过船舷并从吊钩卸下前,一切费用和风险由卖方承担;货物越过船舷并从吊钩卸下,一切费用和风险属买方。(2)CF条款下:a。在装运期内,卖方负责将货物从装运港运至目的港。不允许转船。b。货物经航邮/空运时,卖方于本合同第5条规定的交货日前30天,以电报/信件把交货预定期、合同号、品名、发票金额等通知买方。货物交办发运,卖方即刻以电报/信件将合同号、品名、发票金额

16、、交办日期通知买方,以便买方及时投保。12。装运通知货物业经全部装船,卖方应将合同号、品名、数量、发票金额、毛重、船名和启船日期等立即以电报/信件通知买方。若因卖方通知不及时致使买方不能及时投保,卖方则承担全部损失。13。质量保证:卖方保证:所供货物,系由的材料兼以高超工艺制成,商标为新的和未经使用的,其质量和规格符合本合同所作的说明。自货到目的港起12个月为质量保证期。14。索赔:自货到目的港起90天内,经发现货物质量、规格、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符者,除那些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承担的部分外,买方可凭_出具的商检证书,有权要求更换或索赔。卖方担保货到目的港起12个月内,使用过程中由于材料质量低劣和工

17、艺不佳而出现的损伤,买方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并出具_商检局开列的检验证书,提出索赔。商检验书乃索赔之依据。按买方索赔要求,卖方有责任立即排除货物之缺陷、全部或部分更换货物或根据缺陷情况将货物作降价处理。15。不可抗力:在货物制造和装运过程中,由于发生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延期交货或不能交货,卖方概不负责。卖方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即刻通知买方并在事发14天内,以航空邮件将事故发生所在地*签发的证书寄交买方以作证据。即使在此情况下,卖方仍有责任采取必要措施促使尽快交货。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超过10个星期而合同尚未履行完毕,买方有权撤销合同。16。合同延期和罚款:除本合同15条所述不可抗力原因,卖方若不能按合同规定如期交货,按照卖方确认的罚金支付,买方可同意延期交货,付款银行相应减少议定的支付金额,但罚款不得超过迟交货物总额的5%。卖方若逾期10个星期仍不能交货,买方有权撤销合同。尽管合同已撤销,但卖方仍应如期支付上述罚金。17。仲裁:凡涉及本合同或因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则可提交_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暂定的仲裁法则和程序进行仲裁。仲裁将在_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仲裁也可在双方均能接受的第三国进行。18。附加条款:本合同原本两份。经双方签字,各执一份,声明。卖方:_买方:_11

展开阅读全文
部分上传会员的收益排行 01、路***(¥15400+),02、曲****(¥15300+),
03、wei****016(¥13200+),04、大***流(¥12600+),
05、Fis****915(¥4200+),06、h****i(¥4100+),
07、Q**(¥3400+),08、自******点(¥2400+),
09、h*****x(¥1400+),10、c****e(¥1100+),
11、be*****ha(¥800+),12、13********8(¥800+)。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合同范本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