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服务员以及法律顾问聘用合同.docx

上传人:qwe****66 文档编号:6797939 上传时间:2024-12-21 格式:DOCX 页数:7 大小:14.86KB 下载积分:10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服务员以及法律顾问聘用合同.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服务员以及法律顾问聘用合同.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效劳员以及法律参谋聘用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 效劳员以及法律参谋聘用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效劳员聘用合同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址 运营地址 乙方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证件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年月日 家庭住址邮政编码 在临居住地址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省(市)区(县)街道(乡镇) 签订日期:年月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合法公平、老实信誉的原那么,签订劳动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类型和期限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个月。 (二)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 个月。 (三)乙方应在年月日前到岗。 注:《劳动合同法》调整了《劳动法》关于劳动合同终止的规定内容。取消了劳动合同的商定终止,规定劳动合同只能因法定情形出现而终止。也确实是说,劳动合同当事人不得商定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即便商定了,该商定也无效。 规定到岗时间的理由在于:《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关系的建立日为用工之日(一般情况以到岗为准),劳动者签订合同后不断不到岗,企业不能随意解除合同,法律风险和本钱特别高,应商定到岗时间,以便后面商定本合同的自动失效。 第二条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按照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岗位工作,按照甲方的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 (二)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到达规定的质量标准。 注: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法》新增的必备条款。关于类似“因消费运营需要,劳动者愿意服从用人单位调整工作岗位”或“用人单位有权按照消费运营需要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等条款,不再写入合同。缘故在于:调整工作岗位属于变更合同行为,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变更需采纳书面方式,因此,此商定涉嫌剥夺劳动者的合同协商变更权,用人单位免除本人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条款无效。 第三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乙方实行以下第种工时制。 1、实行固定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60小时。 2、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甲乙双方协商安排。 (二)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注:加班加点工资标准应按国家相关规定明示于合同中。) (三)乙方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和本单位规定休假制度。 注: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是《劳动合同法》新增的必备条款。 第四条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按照消费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平安、卫生的规定为乙方装备必要 平安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二)甲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平安消费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 平安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三)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治理,提高职业病防 治水平。 注: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是《劳动合同法》新增的必备条款。 第五条劳动酬劳 (一)乙方试用期的根本(固定)工资标准为元/月,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 元,绩效工资按照乙方的业绩考核情况核定。 (二)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按照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种工资方式: 1、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由根本(固定)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根本(固定)工资为 元/月,绩效工资按照乙方的业绩考核情况核定。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2、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单价按甲方的有关制度为准。 3、其他工资方式。详细商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单位)应以货币方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日。假设乙方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酬劳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注:本合同应注明劳动者的根本(固定)工资标准,绩效工资由业绩考核确定。“甲方指定 的单位“处理的是劳动合同所在单位和工资支付单位别离的情况,即”外派用工“的情形。 “25日”比正常发薪时间延后5日,躲避有时合理期间晚发工资的情况。 (四)合同期内,甲方应视乙方的工作表现情况,给予乙方提高工资待遇的时机。(注:加薪情况应明示与合同中。) 第六条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当地政府规定的法定社会保险,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时向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社会保险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应缴纳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二)乙方因工负伤(死亡)和患职业病,依法享有获得医疗救治、经济补偿的权利。 (三)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患病、非因工负伤,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医疗期。 (四)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国家及甲方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一)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 1.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别人利益的情况下,双方协商一致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按照的客观情况发生了严峻变化,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的; 3.由于不可抗力的要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按照的法律、法规已修正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注:人力资源部门应保存招聘材料,以保存录用条件的证据。 2.严峻违犯劳动纪律及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峻渎职,营私作弊,给甲方利益造成严峻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峻阻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犯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查刑事责任的。 注: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9条修订。对员工欺诈的情形,也可按照第39条第5项解除劳动合同。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早三十日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通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按照的客观情况发生严峻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此合同: 1.甲方不能按时按量提供乙方合理酬劳的; 2.甲方未能按时按量提供乙方保险福利的; 3.甲方不能提供乙方合理岗位和培训时机的; 4.甲方不能为乙方提供更好开展时机的; 注: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0条拟订,无变化。 八、其他商定条款 (1)凡由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双方另行签订《培训/教育协议》,因乙方缘故此提早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培训等费用,详细赔偿标准执行《培训/教育协议》的商定。 (2)乙方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甲方有权理解乙方与劳动合同直截了当相关的根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劳动者的学历、履历、资历或任职证书(明)以及往常劳动关系是否解除或终止等。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并应书面承诺其真实性。假设因成心漏报、隐瞒前述根本情况,骗取甲方签订劳动合同的,经甲方查出或被原单位追诉的,视为乙方的欺诈行为并导致甲方的严峻误解,甲方有权依法申请认定本合同自始无效,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担。 (3)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到岗日到岗的,本合同自到岗日满后自动失效,但甲方认可的除外。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担。 (4)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假设本合同的条款与附件内容有任何冲突或不一致之处,那么以附件中的内容为准。 (5)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假设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投资人等事项,不阻碍本合同履行;假设甲方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本合同接着有效,由承继单位接着履行。 (6)乙方在合同期内,属其岗位职务行为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所产生的所有专利、版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无权进展商业性开发。 (7)双方签订本合同后,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内再受聘其他任何单位从事与甲方一样或类似或有竞争冲突的业务。 (8)乙方对在合同期间得到的有关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情报、信息等商业机密进展保密,不得将其泄露给任何第三者(亦包括无工作上需要的甲方雇员)乙方违犯保密义务那么被视为严峻违犯本合同,并认为有足够的理由被辞退。此种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或期满后的任何时间对乙方仍有约束力。 注:商业机密和竞业限制、专项培训只在主合同中做原那么商定,另行签订协议处理。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处理;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假设双方协商不成或者发生劳动争议,应当依法向调解机构申请调解,或者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至少各执一份。甲方应按规定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并向劳动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 法律参谋聘用合同 聘请单位(简称甲方): 受聘单位(简称乙方):律师事务所 甲方因业务开展和维护本身利益的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担任甲方的常年法律参谋。经甲乙双方平等、充分、友好协商,就聘请法律参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律师的委派 乙方委派律师担任甲方的法律参谋(或:组成法律参谋效劳小组)并提供商定范围内的法律效劳。法律参谋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经甲方同意,乙方可另派其他律师代行职务。 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助理协助完成法律事务工作。 第二条法律参谋的详细工作范围 1、解答甲方提出的与甲方业务相关的法律征询。必要时,乙方可以出具书面的法律意见书。 2、按照甲方要求,协助修正、审查合同以及其他法律文书,并提供相应专业法律意见; 3、按照甲方要求,对企业劳动合同治理提出法律意见,协助企业理顺劳动合同关系,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4、按照甲方要求,协助企业加强运营治理中严峻决策、商务会谈等法律风险操纵; 5、按照甲方要求和委托,涉及公司兼并与收购、股权转让、资产出售、公司股权重组等事项提供法律意见; 6、按照甲方要求和委托,在企业进展债务清收以及对有关侵权行为进展权利维护时签发律师函,以非诉讼方式协助企业维护其合法权益(双方视详细情况另行协商有关费用); 7、按照甲方要求和委托,有偿代理企业参加诉讼、仲裁、调解等事宜(包括民事、经济、行政等诉讼、行政复议、仲裁,以及其他索赔、追收债款等)。 第三条乙方的工作方式 1、乙方委派的律师应与甲方保持经常性工作联络,甲方需要乙方律师处理详细法律事务时,甲方应提早通知乙方委派律师办理,以便乙方做出工作安排。 2、对甲方临时性或突发性的紧急法律事务,乙方律师在工作安排上应积极作好调整,尽量满足甲方的工作需要。 3、双方可以采纳、、电子邮件等方式保持工作联络和进展沟通,及时处理征询题。对一般法律事务,乙方律师可采取口头解答、签署律师意见等方式予以处理。对严峻或疑难的法律事务,乙方可出具书面的法律意见供甲方参考。 第四条法律参谋费和其他工作费用 1、经双方协商,甲方每年向乙方支付法律参谋费人民币万元(大写:万元)。 详细付款期限为:。 2、甲方按以下第种方式向乙方支付法律参谋费以外的其他工作费用: (1)乙方律师在市市区范围内提供法律效劳的各项费用自理,但在提供法律效劳过程中,相关行政、司法、鉴定、评估、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乙方到之外的差旅费、食宿费和通讯费以及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工作费用,由甲方另行承担。 (2)乙方律师在提供法律效劳过程中发生的其他工作费用采取按次(/件)包干方式进展支付,详细金额另行协商确定。 (3)其他方式: 3、甲方需要委托乙方律师代理参加诉讼、仲裁、调解等事宜时,须与乙方另行办理相关手续,代理费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五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委托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材料。甲方向乙方提供材料有延误、虚假、误导、隐瞒、严峻遗漏及其他违规行为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甲方需要乙方律师提供本合同第二条所列效劳范围的法律效劳时,甲方应当向乙方律师提出明确、合理、合法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商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参谋费和其他工作费用; 4、甲方应给予乙方律师开展工作提供合理的必要的提早通知和相应的工作条件; 5、甲方指定为常年法律参谋的联络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材料;接收乙方向甲方送达的通知、文件和材料等,甲方更换联络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常年法律参谋; 6、甲方有权利对委托事项做出独立的推断、决策。甲方基于商业机密考虑或者未接受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自行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7、如甲方认为乙方委派的律师在效劳期间不称职,经双方负责人沟通并充分听取乙方律师的陈述意见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参谋律师。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商定的法律事务工作,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乙方律师应当在获得甲方提供的文件材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程; 3、乙方律师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或双方商定的期间内,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买卖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为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就本案件或本次买卖提供法律意见或代理; 4、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机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5、乙方律师不干涉甲方的内部事务; 6、乙方委派的律师出差或有其他事务急待办理或待办理事务非该律师才能足够应付时,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另派律师完成或协助完成该事务。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在一方违约的情况下,守约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律师因工作渎职造成甲方损失的,应按照《律师法》的规定,由乙方负责赔偿。对乙方提出的法律意见甲方不予采纳或予以改变所产生的后果,乙方不承担责任。 2)乙方律师应严守甲方的相关机密,对因泄密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3)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二条规定的法律效劳或者违犯第六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视乙方已实际提供效劳的工作量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参谋费。 2、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参谋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应付而未付的法律参谋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利息。 第九条争议的处理 甲乙双方假设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处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诉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第十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合同期限 乙方向甲方提供法律参谋效劳的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经双方协商,可以续签合同。效劳期满未续签合同,甲方交办的法律参谋工作须连续进展的,视同续签合同。 第十二条其他商定 甲方(盖章):律师事务所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合同范本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