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盟经营合同书合同编号: 甲 方:*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住 所:*广场13楼 乙 方: (以下简称乙方) 住 所:(注:若乙方为个人,填写个人身份证住址及身份证号码,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身份证住址处或住所处房产证复印件)。 第一条 宗旨1.1甲方许可乙方有偿使用甲方拥有的门店装潢设计、广告用语、标识、制作“*”系列食品的专有技术以及经营模式等经营资源。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统一管理并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在甲方统一的经营体系下从事经营活动。第二条 加盟条件2.1乙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经营正常,工商登记年检记录连续,未曾因违法经营等事宜受到相关部门的处罚。注:乙方若为个人,应无不良嗜好(
2、嫖、赌、毒、汹酒等)及刑事犯罪记录,并能全职、专注经营甲方统一经营模式下的经营项目。2.2乙方应为独立的经济实体(具有完全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个体工商户或私营企业)。2.3 具有直接或间接的餐饮经营管理经验,有长期经营本合同约定的餐饮事业并将其发展壮大的意愿。2.4乙方加盟门店应具备地理位置交通便利、人流量大、面积16平方米以上,可用于外卖连锁店经营的场所(具有自有场地或在三年以上租赁期的租赁场地)等条件。2.5 乙方拥有经营本项目足够的资金,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经营风险。2.6乙方能严格执行甲方的经营模式,理解和接受甲方的经营理念,支持和尊重甲方的业务指导和经营督导,维护甲方的品牌形象。
3、第三条 加盟经营的区域范围及期限3.1本合同有效地址:甲方许可乙方在 省 市 开办加盟经营店一家。3.2经营项目:*系列凉拌菜、卤菜。3.3乙方需要扩建或增建新店,必须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甲方审查、调研后经书面审批,可同意乙方扩建或增建新店,乙方按甲方审批办法执行。3.4加盟经营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第四条 款项4.1 乙方应当支付甲方加盟费 元,包括:技术培训和管理培训费 元,项目策划费(如:外观设计使用费、促销活动策划费等) 元。4.1.1 管理费的收取标准为 元/年,每年的到期日前提前一个月预交第二年的管理费。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