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乡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建立 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为重点,以有效提高农村群众健康水平、增强广大农民抵御大病风险能力、促进经济社会稳定和谐发展为目标,在全镇范围内全面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改革农村卫生服务体制,完善农村医疗卫生保障制度,切实解决农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不断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任务目标 按照市、区有关要求,2007年我镇全面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全镇90以上的农村居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总人数达到4.7万人以
2、上。力争通过2至3年的努力,全镇所有农村居民全部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切实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健康保障水平,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快速、健康发展。 三、遵循原则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在政府组织、引导、支持下,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互助共济制度。完善筹资和运行两个机制,确保农民不吃假药,确保农民用药价格合理,确保农民就近得到医疗服务。具体遵循以下四项原则: 1、农民自愿参加、多方筹资的原则。动员和引导农民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遵守有关规章制度,按时足额交纳合作医疗基金;允许向社会团体和个人募捐,接受慈善机构的资金捐助。 2、突出重点、惠民便民的原
3、则。坚持以大病统筹为主,着力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兼顾农民群众普遍受益,逐步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社会化程度和农民群众抵御大病风险的能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实行定点制度,定点医疗卫生机构按照方便群众、方便就医的原则,合理设置和确定。 3、政策稳定、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坚持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随着工作的不断发展,根据全镇经济发展水平、农民经济承受能力、医疗服务状况变化,不断改进和完善管理体制、服务机制、运行机制和监管方式,适当调整和提高保障水平,促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持续、健康发展。 四、参合范围 全镇所有具有农业户籍的农村居民,包括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及在镇内各企业务工
4、人员,镇直各机关、事业单位中的临时工和教师队伍中农业户籍的临时代课人员。 我镇范围内自愿参合的农业户口的居民,以村为单位进行登记注册,以户为单位参加,并按规定标准交纳个人参合基金。经区、镇新合办审核批准后,发给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凭证享受有关待遇。 五、方法步骤 全面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07年3月1日3月14日)。镇、村分别召开动员大会,镇卫生院召开乡村医生会议,层层动员宣传,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充分利用广播喇叭、过路标、黑板报、墙体标语、宣传栏、发放明白纸等形式,宣传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政策、好处、运作的程序、管理办法、保障的比例和幅度,
5、做到家喻户晓,提高农民参加合作医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着力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基金筹集阶段(2007年3月15日-3月20日)。 1、在宣传动员的基础上,按照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采取得力措施,全面准确地摸清参加合作医疗对象的底子,登记造册。组织自愿参合的农户家庭,按要求认真填写各种登记表、册,建立参合农民信息资料档案,健全各种规范性的合作医疗表、卡、册、证及规章制度。 2、收缴个人参合基金。对登记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农户,经过村管理小组登记、核实、造册,各村按照参合家庭成员每人每年交纳个人参合基金10元的标准,入户收缴农民参合费用,开具正式收据,并将所收基金存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
6、专户,并与农户签订协议。农民个人基金的征收时间截至2007年3月20日前完成。 3、落实配套资金。农民上缴个人基金征收完毕后,由镇新合办将“参合人员申请登记表”统一汇总,报区新合办审核确认。其他渠道募集的资金,及时存入基金专户。 第三阶段。启动运行阶段(2007年3月22日后)。 1、确定定点医院。按照方便群众的原则,村级定点医疗机构原则上设在各行政村卫生室;镇定点医疗机构设在镇卫生院。 2、发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工作中要做到成熟一户、纳入一户、保障一户、巩固一户,提高参合率。根据参合群众登记表填写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于2007年4月10日前全部下发到参合农户手中。 3、2007年5月1日起,全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正式全面运行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