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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方工操作规程5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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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土方工操作规程5篇【第1篇】土方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一般规定 (1)、开挖土方前,应查清施工地区地下埋藏情况。如有无地下管道、电缆设备、文物古迹、危险物以及地下河流、暗泉等情况,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施工。 (2)、施工中,如发现与原设计不符或埋有危险品及其它可疑物品时,应立即向领导报告,严禁擅自处理。 (3)、在公共场所、居民区或路上开挖沟槽时,应设置护栏或标志,夜间要设置照明和标志灯。 (4)、靠近建筑物、设备基础、电杆及各种脚手架附近挖填土方,要根据土质情况,填挖深度,采取防护措施后,方可施工。 (5)、操作前,对所用的工具,如锹、镐、锤等均应进行检查,确保木柄结实,连接牢靠

2、。否则,必须修好后方可使用。 (6)、人工开挖土方,要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人与人的横向距离不得小于 2米,纵向距离不得小于 3米。 (7)、开挖土方要从上而下顺序防坡进行,以防坍塌伤人。 (8)、机械挖土方时应有专人指挥,挖掘机斗回转范围外1米内严禁站人,挖掘机在高压线下时,挖斗升起高度距高压线不得低于5米。 (9)、配合正反铲机械的平地、修坡、清底的人员应在机械回转直径以外操作。 (10)、压路机碾压土方时司机应注意周围施工人员的活动情况,避免发生碰撞事故。在碾压高填土时,碾轮不准靠近路边,以免发生陷车、翻车事故。 (11)、推土机、铲运机、挖掘机等机械工作完毕后,应停置在安全地点,并将铲刀

3、、铲斗、挖斗放落在地面。 2、挖基 (1)、基坑开挖的方法顺序以及支撑结构的安设,均应按照施工设计中的规定进行。开挖较大较深和地质水文复杂的基坑须有详细的施工方案,对确保质量和安全有具体措施才能施工。 (2)、挖基人员应按照基坑面积大小适当配备,不宜过多,以免被工具碰伤。 (3)、基坑深度超过1. 5米时,为便利上下,必须挖设专用坡道或铺设跳板;基坑宽度超过60厘米,深狭沟槽应设靠梯或软梯,禁止脚踏围墙支撑上下。 (4)、开挖基坑时,要根据土壤、水文等情况,认真考虑边坡度,以确保边坡在施工中的稳定。一般情况下,不准开挖支撑的垂直壁土质基坑,以免坍塌伤人。 (5)、开挖基槽、基坑1.5 米不加支

4、撑时,应按施工设计方案的具体规定办(参考下表分列土质和深度进行放坡)。 基坑坑壁坡度表 坑壁 坑坡 坑壁土质 基坑顶缘 基坑顶缘 基坑顶缘 无载量 有静载 有动载 砂类土 11 11.25 11.5 碎卵石类土 10.75 11 11.25 轻亚粘土 10.67 10.75 11 亚粘土 10.33 10.5 10.75 极软岩 10.25 10.33 10.67 软质岩 10 10.1 10.25 硬质岩 10 10 10 (6)、如施工地区狭小或受其它条件所限,不能按以上规定放坡时,应采取固壁支撑措施, 固壁支撑不得使用腐朽、裂纹、伤痕材质脆软等缺陷的材料,板料的厚度不能小于 5厘米,撑木

5、直径不得小于10厘米,支撑方法应根据土质和施工具体情况事先做好施工计划。如无规定,可参考上表分列土质和深度情况,进行放坡。 (7)、基坑附近如有震动较大的机械设备时,应适当家大破度,加宽台阶或采取支撑措施。 (8)、挖土前,必须排除地面积水,开挖过程中,必须随时检查坑壁边坡有无裂缝和塌陷现象,发现问题必须妥善处理后方可施工。在雨季,如在有地下水及流沙地区施工时,(挖土时),必须视具体情况增加坡度或加固支撑。 (9)、开挖没有支撑的坑基时,支撑的设置既要保证安全,又要便利施工。在挖松散土时,必须从地面开始设置支撑。 (10)、设置基坑支撑时,基坑顶层撑板应高出坑槽地面10厘米,以防土石回落伤人。

6、 (11)、挖基础工程中所设置的各种围堰和基坑支撑,其结构必须牢固可靠,并经常进行检查,如有漏洞,松动,变形等情况,必须及时加固,以免毁损伤人。 (12)、拆除基坑内支撑时,应配合回填土由下而上逐步进行,每次同时拆除的横支撑在垂直方向上不准超过两根,并严禁在正在拆除的支撑上操作。 (13)、基坑周围为松软或不稳定的土壤时,基坑内的横撑应逐根拆除,必要时还须加设新横撑,在新横撑没装前,不准拆除旧横撑。 (14)、进行挖基工作时,不得将工具、材料从坑顶向坑内抛掷。 (15)、开挖基坑的人员不得在坑壁下休息。 【第2篇】土方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1、施工前,应对施工区域内存在的各种障碍物,如建筑物、

7、道路、沟渠、管线、防空洞、旧基础、坟墓、树木等,凡影响施工的均应拆除、清理或迁移,并在施工前妥善处理,确保施工安全。 2、大型土方和开挖较深的基坑工程,施工前要认真研究整个施工区域和施工场地内的工程地质和水文资料、邻近建筑物或构筑物的质量和分布状况、挖土和弃土要求、施工环境及气候条件等,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严禁盲目施工。 3、山区施工,应事先了解当地地形地貌、地质构造、地层岩性、水文地质等,如因土石方施工可能产生滑坡时,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在陡峻山坡脚下施工,应事先检查山坡坡面情况,如有危岩、孤石、崩塌体、古滑坡体等不稳定迹象时,应妥善处理后,才能施

8、工。 4、施工机械进入施工现场所经过的道路、桥梁和卸车设备等,应事先做好检查和必要的加宽、加固工作。开工前应做好施工场地内机械运行的道路,开辟适当的工作面,以利安全施工。 5、土方开挖前,应会同有关单位对附近已有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管线等进行检查和鉴定,对可能受开挖和降水影响的邻近建(构)筑物、管线,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在整个施工期间,加强监测其沉降和位移、开裂等情况,发现问题应与设计或建设单位协商采取防护措施,并及时处理。 相邻基坑深浅不等时,一般应按先深后浅的顺序施工,否则应分析后施工的深坑对先施工的浅坑可能产生的危害,并应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6、基坑开挖工程应验算边坡或基坑的

9、稳定性,并注意由于土体内应力场变化和淤泥土的塑性流动而导致周围土体向基坑开挖方向位移,使基坑邻近建筑物等产生相应的位移和下沉。验算时应考虑地面堆载、地表积水和邻近建筑物的影响等不利因素,决定是否需要支护,选择合理的支护形式。在基坑开挖期间应加强监测。 7、在饱和粘性土、粉土的施工现场不得边打桩边开挖基坑,应待桩全部打完并间歇一段时间后再开挖,以免影响边坡或基坑的稳定性并应防止开挖基坑可能引起的基坑内外的桩产生过大位移、倾斜或断裂。 8、基坑开挖后应及时修筑基础,不得长期暴露。基础施工完毕,应抓紧基坑的回填工作。回填基坑时,必须事先清除基坑中不符合回填要求的杂物。在相对的两侧或四周同时均匀进行,

10、并且分层夯实。 9、基坑开挖深度超过9m(或地下室超过二层),或深度虽未超过9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时,在施工过程中要加强监测,施工方案必须由单位总工程师审定,报企业上一级主管 10、基坑深度超过14m、地下室为三层或三层以上,地质条件和周围特别复杂及工程影响重大时,有关设计和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要协同建设单位组织评审后,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11、夜间施工时,应合理安排施工项目,防止挖方超挖或铺填超厚。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安设照明设施,在危险地段应设置红灯警示。 12、土方工程、基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有文物、古迹遗址或化石等,应立即保护现场和报请有关部门处理。 13、挖土方前对

11、周围环境要认真检查,不能在危险岩石或建筑物下面进行作业。 14、人工开挖时,两人操作间距应保持23m,并应自上而下挖掘,严禁采用掏洞的挖掘操作方法。 15、上下坑沟应先挖好阶梯或设木梯,不应踩踏土壁及其支撑上下。 16、用挖土机施工时,挖土机的工作范围内,不得有人进行其他工作,多台机械开挖,挖土机间距大于l0rn,挖土要自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先挖坡脚的危险作业。 17、基坑开挖应严格按要求放坡,操作时应随时注意边坡的稳定情况,如发现有裂纹或部分塌落现象,要及时进行支撑或改缓放坡,并注意支撑的稳固和边坡的变化。 18、机械挖土,多台阶同时开挖土方时,应验算边坡的稳定,根据规定和验算确定挖土机离

12、边坡的安全距离。 19、深基坑四周设防护栏杆,人员上下要有专用爬梯。 【第3篇】土方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挖土方 1、挖掘土方时,两人操作间距不少于3m,应由上而下逐层挖掘,禁止采用掏洞或边脚掏挖上部崩塌的方法操作。 2、在较深的地坑、地槽及井内工作时,应经常进行有毒气体的测定,发现有毒气体应立即停止作业,采取可靠的措施后,方可恢复工作。 3、在建筑物、电杆、铁塔、铁路、架空管道支架等附近挖土时,应根据作业方案进行加固或采取防护措施,否则不准挖土。 4、在公路或公共场所附近挖土,应在施工区域四周设置围栏和警告标志,晚间应有灯光信号。 5、离地坑、地槽边缘0.8m以内,不得放置土方及材料,沟

13、槽边0.5m以外,土方堆置高度不得超过1.5m。 6、挖土前必须排除积水,和检查槽帮有无裂缝,防止塌陷。 7、发现土方边坡有裂缝,有垮塌危险时,必须暂停施工。 (二)土方放坡 1、挖土坡度,如有下列情况者,可挖直坡,不设支撑。 (1)土壤的温度正常,无地下水; (2)所挖坑、槽、沟不深,且敞露时间不长。 2、开挖深度在5m以内基坑、槽、管沟边坡的放坡。 3、土方基础开挖深度超过5m时,放坡要求可由施工技术部门按要求予以明确规定。 (三)土方支护及运土 1、开挖沟、坑、槽时,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按支撑结构表进行支撑 2、固壁支撑所用木料不得腐坏,断裂,板材厚度不小于5cm,撑木直径不小于10cm

14、,支撑方法按土质及施工方法具体而定。 3、安设固壁支撑时,支撑木板应严密靠紧于沟、槽、坑的两壁,并用支撑与支柱将其固定牢靠。 4、雨季施工时,应对原有排水系统进行检查或疏竣及加固,必要时应增加排水设备,保证水流畅通。 5、用手推车装运土时,应注意平稳,掌握手推车的重心,不得猛跑或撒把溜放,其两车距离不小于2m,下坡不小于10m。 6、手推车运土不得过满,单人运土不得超过50kg,两人抬土不得超过80kg,不准甩丢,起落要相互配合。 7、拆除固壁支撑应自下而上进行,填好一层,再拆一层,不得一次拆到顶。 8、用滑轮吊运时,吊运四周禁止行人通过,并设专人看守和挂警示牌。 (四)回填夯实 1、使用打夯

15、机,电源电缆必须完好无损,传动外露部位必须加设防护罩,操作时应戴绝缘手套,并由两人操作,防止电缆缠绕,精力集中,互相配合,在坡地或松土处打夯,不得背着牵引打夯机,停止使用时应切断电源。 2、人工打夯应精神集中,多人操作,应由一人呼号,动作一致,使力均匀。 3、打夯机应有专人维护保养和管理,电线到开关箱的长度不得少于6m,开关箱要上锁。 【第4篇】土方工安全操作规程 1挖土应从上而下施工,禁止采用挖空底脚的操作方法,并应采取排水措施。 2挖基槽(坑)时应视土壤性质和挖掘深度,设置安全边坡或挡板支架。对基槽(坑)的边坡或支架应经常检查(特别是雨后和解冻时期),如发现边坡有裂缝疏松或支撑有折断,走动

16、等危险征兆,应立即采取措施,以防土方坍塌伤人。 3挖较深的基槽(坑)时,上下应设立梯板,其宽度不应小于60厘米,并应设栏杆扶手,加钉防滑条。禁止在土壁上挖洞攀登。在基槽(坑)下操作必须戴安全帽。基槽(坑)边不准走人,以免将土块蹬下,发生事故。 4上班前必须检查工具是否牢固,如有松动裂断应立即修理或调换。工作时要瞻前顾后,防止发生事故。 5起重设备必须放置牢固,且应离开基槽(坑)边缘1米以上并有专人操作维护。上班前要对机械、钢丝绳、电气设备等进行检查。起吊时要统一指挥,统一信号。挂钩要牢,起吊要稳,速度要均匀,吊物后下方严禁站人。 6挖土时如发现不能辨认的物品,如地下构筑物及管道等,应立即报告上

17、级处理,严禁随意敲击或玩弄。 7挖出的基槽(坑)土方,应堆置在距边上坡缘1米以外,堆置高度不超过15米。 8多人同时挖土,人与人的距离须在2米以上,以免工具伤人。 9上下交叉作业,应戴安全帽。现场双、单轮车运输,禁止与汽车抢道,下坡、转弯要缓行。 摘自机械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5篇】土方工程安全操作规程 6.3.1施工前,按照正式批准的设计位置,与有关部门办好挖掘手续,并与有关的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工厂、学校、机关等部门取得联系,做好随工安全宣传工作,劝告居民教育小孩不要在沟边或沟内玩耍。 6.3.2 在开始挖土时,须在两端放设标志(如:红旗或红灯、红绳索等),以免发生危险。 6.3.3人

18、工开挖土方、沟或路面时,相邻作业人员间必须保持2米以上间隔。 6.3.4流砂、疏松土壤在沟深超过一米时,均应装置护士板。一般结实土壤,其侧壁与沟底面所成夹角小于115度者,须装置护土板。挖沟与装置护土板须具体情况配合进行,工作人员不得相距太近,以免发生意外。 6.3.5如果挖交叉地沟或者挖填平的老沟,而填土未觉落坚实者,在两沟互相穿通之处,必须支撑特别牢固。 6.3.6挖沟时如发现在挖沟地区有坑道枯井,应立即停止进行,并报告上级部门处理。 6.3.7在斜坡地区内挖沟时,须防止由于有松散的石块、悬垂的土层及其他可能坍塌的物体滚下,而发生危险。 6.3.8挖沟时,对地下各种障碍物,如电力线、上水、

19、下水、煤气、热力、防空洞以及非通信行业的通信电缆等,应做如下处理,确保人身和设备的安全。 (1)在施工图纸上标有位置高程的地下设施,当挖到接近其30厘米时,应采用铁铣轻挖。机构化挖沟时,遇到这种情况,应停止机械作业,采用人工挖掘。 (2)没有标记明确位置高程的,但已知有地下建筑物时,应事先指定有经验的工作人员进行探挖。 (3)在挖沟时突然发现地下建筑物,如古坟和不能识别的物品,应该立即报告上级部门处理。不得将其损坏,严禁随意敲击或玩弄。 (4)挖出地下任何管线时,应与沟上横架足以负重的元木或工字钢和适当的木板包托,用综绳或铁线吊起以防沉落。 (5)如遇有污水、雨水管道有漏水,应予封堵,难以一时

20、修复的应以木板油毡做临时过渡流水槽,引至沟外下水道去。在工作中臭味太大时应戴口罩。 (6)如遇有上水管漏水、煤气热力管道漏气,特别是有毒的、易燃的气体管道出现障碍时,应及时请求有关单位配合修复。 (7)如遇有电力电缆、通信电缆出现意外故障,也应请求有关单位配合修复。 (8)在以上各种管线障碍未修复前,工地负责人应指派专人维持现场停止工作,防止意外中毒、触电等事故发生,待修复后,吊装牢固,方可复工,并加标记,防止其他人员乱动。 6.3.9由地沟坑内抛出土石于沟外时,应注意以下事项,以防伤人伤物: (1) 使土石不致回落于有人的沟内。 (2) 不应堆积过高,并须有适当的坡度。 (3) 及时运清行人

21、要道及妨碍交通之外的土石。 (4) 注意周围情况,不得乱扔工具、石子、土块。 (5) 从沟中或土坑向上掀土,应注意沟、坑上边是否有人;沟坑深在1.5米以上者,须有专人在上面清土,清除之土,应堆在距离沟、坑边沿60厘米以外之处。 (6)所挖出的土与石块,不得堆在沟边的消火栓井、邮政信筒、上下水道井、雨水口及各种井盖上面。 (7)挖掘土方石块,应该从上而下施工,禁止采用挖空底脚的方法;在雨季施工时应该做好排水措施。 (8)在靠近建筑物旁挖土方的时候,应该视挖掘深度,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如采取支撑办法无法解决时,应拆除容易倒塌的房屋墙壁等等。 6.3.10挖沟后,须视需要,在里弄口、机关、市民等门口

22、及时搭临时木桥或钢板等,维持交通。所搭各种临时便桥,必须事前检查,不得有断裂移动情况,并充分估计不会有压断的可能。支搭以后,每日应由专人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人行便桥的木板厚度不得小于3厘米,板宽不得小于60厘米。 (2)通行人力小车的便桥板厚不得小于5厘米,板宽不得小于150厘米。 (3)通行机动车的便桥厚不得小于10厘米,或采用钢板,一般应在板下加设横档,必要时用铁钩或铁线连牢。 (4)搭各种便桥的木板间隔不得大于1厘米,两端均应延长50厘米以上,如沟壁土质松软,应视具体需要加长木板,并贴在地面上。 (5)繁华地区,便桥左右加设档板和明显标志。 6.3.11在旧有人孔处改建与增添新人孔或新管道时,严禁将人孔中的电缆损坏。必要时,应加横杆悬吊保护。 6.3.12回土的一般要求: (1)回土打夯时,注意平稳,用力均匀。电动打夯机,要用橡皮绝缘线,夯机不得碰伤电源线。使用内燃打夯机时,要防止喷出的气体及废油伤人。 (2)对原有的地下建筑物,回土时不得将其损坏。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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