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全县卫生事业发展基金监管实施方案.docx

上传人:qwe****66 文档编号:6770897 上传时间:2024-12-21 格式:DOCX 页数:2 大小:15.03KB 下载积分:10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全县卫生事业发展基金监管实施方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全县卫生事业发展基金监管实施方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本文档共2页,全文阅读请下载到手机保存,查看更方便
资源描述
全县卫生事业发展基金监管方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解决农村医疗卫生资金缺乏问题,加快乡(镇)卫生院人才、设备及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促进全县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医院财务制度》、《省乡镇卫生院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卫生事业发展基金,是指由县政府多方筹集,统筹安排于全县乡(镇)卫生院的科研、人员培训、设备购置、债务偿还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县卫生事业发展基金管理的基本原则。严格管理,统筹安排,专款专用。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县政府成立XX县区卫生事业发展基金管理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财政局、监察局、卫生局、审计局等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决定、协调和解决县卫生事业发展基金管理中的重大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卫生局,由县卫生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第三章基金来源 第五条县卫生事业发展基金主要由县财政投入部分和乡(镇)卫生院上缴部分组成。同时,积极争取国家、省、市专项经费和社会捐赠,努力增加资金来源。 第六条县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卫生事业发展基金专项经费,随县财政收入的增长逐年递增;县卫生事业发展基金乡(镇)卫生院上缴部分由县卫生局根据乡(镇)卫生院的规模、收入、负债情况确定年度标准,报县卫生事业发展基金管理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按月收取。 第四章基金的管理与使用 第七条县卫生事业发展基金由县卫生事业发展基金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管理。县卫生局根据全县卫生发展规划和工作实际,提出具体使用计划,报县卫生事业发展基金管理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执行。 第八条县卫生事业发展基金纳入县财政专户统一管理,不征收政府调剂基金和价格调节基金。 第九条县卫生事业发展基金主要用于乡(镇)卫生院科研、人员培训、设备购置、债务偿还、新技术开展等。 第十条县财政局对县卫生事业发展基金实行专户存储,严格各项制度,加强管理;县监察局、审计局负责全县卫生事业发展基金收取、管理、使用的监督。 本办法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 第2页 共2页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品牌综合 > 施工方案/组织设计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