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第一篇:xx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xx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全面提升我市药品安全水平,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根据xx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xx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湛食药监20101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订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科学监管理念,切实把药品安全工作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以确保公众用药安全为目标,以解决影响药品安全的突出问题
2、和深层次矛盾为重点,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通过提高标准、严格准入、强化监管、落实责任,进一步整治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健全药品安全监管机制,促进医药产业又好又快发展,提高公众安全用药水平。 二、总体目标 通过两年左右的深入整治,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强 1化药品市场准入管理和安全监管,严格执行药品生产经营规范和质量标准,逐步构建符合我市实际的药品安全准入体系;实施药品追溯、不良反应监测、应急管理等措施,提高药品质量安全控制水平,逐步构建现代化药品监管体系。进一步优化医药产业结构,促进产业发展,强化企业安全责任意识和诚信意
3、识,使药品质量安全控制水平显著提高,药品质量安全事故明显减少,人民群众的药品消费信心明显增强。 三、整治任务 (一)落实药品安全责任。加强组织协调,完善工作机制,明确政府、部门和企业的责任。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相关监管部门各负其责,加强完善组织工作的协调体系,强化监管执法,促进企业自律,推动社会监督,建立健全强化药品安全的长效机制。 (二)强化全过程监管。围绕药品生产、流通、使用三个环节加强药品质量监管,进一步完善药品生产经营准入和退出机制。严格实施质量管理规范、质量追溯和产品召回制度,着力强化对高风险产品和薄弱环节的监管,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确保上市药品的质量安全。 (三)规范医药市
4、场秩序。进一步加大药品流通领域的监督管理和整顿治理力度,特别要加强对危害严重、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力大、群众反应强烈的假劣药品、违法经营以及虚假广告宣传等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托技术支撑,加快监管信息平台建设,逐步实现药品流通全程电子监管。加大药品快筛、快检技术推广应用的力度, 2强化对药品市场监管,为人民群众营造更加安全的用药环境。 (四)促进医药产业发展。坚持强化监管与促进发展相统一,加快医药产业结构调整,推动产业优化升级、集约发展,着重解决好影响和制约我市医药产业发展的突出问题,促进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做大做强,为人民群众营造更加安全的用药环境。 四、整治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和责任
5、落实 成立由市卫生局、公安局、经贸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邮政局等有关单位组成的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适时组织开展药品安全形势分析,组织协调开展药品安全整治工作。定期组织开展评议考核,确保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工作目标全方位落实。食品药品监管、公安、卫生、工商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职,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建立联合打假工作机制,强化药品市场监控,依法取缔制售假劣药品的窝点。完善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健全应急处置工作程序,及时消除药品安全隐患。建立健全药品信用体系,加强涉药企业法律法规培训,切实增强企业的药品安全和社会责任意识,强化企业质量意识,提高管理
6、水平,确保药品质量。 (二)打击生产销售假药行为 1.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9 39号),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的衔接工作。公安部门积极配合开展市场检查,依法打击涉嫌犯罪行为。食品药品监管、公安、工商等部门要充分发挥部门协作的力量,统筹推进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工作,严厉查处性质恶劣、危害严重、社会影响大的重大违法案件。有针对性的划定重点防控区,对重点防控区要严防死守。 2.食品药品监管、卫生、经贸、公安、邮政等部门联合开展针对利用互联网、邮寄等方式销售假药专项整治行动。 3.卫生、公安、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共同开
7、展“无证诊所”、“无证药店”和医疗机构周边地区非法收售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工作;卫生部门要加大力度对无证牙科诊所的清查力度,对无证牙科诊所坚决依法取缔。加强出租房屋的检查和管理,从生存环境入手清除“无证诊所”、“无证药店”。 4.食品药品监管、卫生、公安等部门共同开展2010年广州亚运会药源性兴奋剂生产经营专项治理。以药品类兴奋剂生产经营治理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对生产、经营环节的整治力度,规范市场秩序,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药源性兴奋剂行为。 (三)整治违法药品广告 1.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违法广告的监测,重点监测公众人物、专家以患者的名义或形象作疗效证明的违法药品广告,对发布任意扩大产
8、品适应症(功能主治)范围、绝对化夸大疗效、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虚假广告,坚决采取强制措施,暂停其产品在我市销售。监测到的违法药品广告要及时移送工商部门处理。 42.工商部门要加强对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的监督管理,加大对虚假违法药品广告的查处力度,重点监测和打击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行为。 (四)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行为 严厉打击仿冒药品,坚决维护药品市场秩序。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联合整治以食品、消毒产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等冒充药品上市的行为,对仿冒药品名称和包装、直接使用药品通用名、宣传或暗示有治疗疾病作用的非药品进行重点整治。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规范相关产品
9、的上市许可和监督检查,对冒充药品的产品,依法处理。 (五)保障国家基本药物质量 卫生、食品药品监管与经贸部门要加强协调,根据国家和省建立基本药物制度的统一部署,加强对基本药物生产流通、配备使用、定价报销和质量监管工作。经贸部门要加强医药行业生产管理,保证基本药物供应,做好基本药物储备。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基本药物的质量监管,加强对基本药物的抽检,确保基本药物的质量安全。卫生部门要加强对基本药物区域招标采购的管理,减少中间环节,降低配送成本,严格落实对中标企业质量、服务和配送能力的要求;加强对基本药物使用的管理,确保医疗机构优先合理使用基本药物。 (六)优化医药资源配置 经贸部门要会同有关部
10、门制定促进医药产业做大做强的政策措施,引导、鼓励同行业兼并重组,抑制低水平重复建设,减少恶性竞 5争;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升级和技术进步,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深化医药流通体制改革,大力发展现代医药物流,完善药品配送体系,提高批发企业向偏远农村配送药品的能力,推进我市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向纵深发展。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按照开办标准和合理布局的原则从严审批药品零售企业,鼓励零售连锁企业向农村延伸经营网点。 (七)加强药品流通环节监管 1.加强药品流通环节监管 (1)进一步强化药品购销渠道管理,以规范票据管理及购销渠道为突破口,大力整治药品流通环节中的“挂靠经营”、“走票”等违法违规行为。全
11、面实施购、销、存信息化管理,杜绝经营无证的药品,建立质量管理追溯制度,实现重点监管品种的可追溯。 (2)科学制定并落实药品抽验工作计划,重点开展对国家基本药物和高风险产品的抽验。充分发挥快筛、快检技术作用,提高抽验的靶向命中率。严格执行药品召回管理办法,违反相关规定的,依法进行处罚。 2.开展定制义齿专项检查。做好定制义齿使用环节的整顿,加强医院、口腔诊所的日常监督检查,从终端打击无证加工行为。 (八)加强临床用药的监督管理 1.卫生部门要加大对医疗机构用药的管理力度,加强合理用药和基本药物知识的宣传教育,建立基本药物优先选择和合理使用制度,加大培训力度,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用药,保障用药安
12、全。 6要联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对放射性药品使用环节的监督和药械不良反应监测,完善监测网络。医疗机构要进一步落实用药管理的相关规定,加强药品采购、验收、储存、养护管理;医务人员要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和说明书使用药品,严禁超适应症、超剂量用药;要开展临床用药监控,建立药物用量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机制;要制定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药品使用环节的质量监管,提高各级医疗机构的药品质量管理水平。 2.加强特殊药品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卫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领导,明确分工,密切协作,做到特殊药品使用环节监管的无缝衔接。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特殊药品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使用处方、购进、验收
13、、保管、报废等是否符合规定。 五、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6月) 各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开展动员和部署,确保全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有计划、按步骤进行。其中经贸部门负责牵头制定推进医药产业发展和政策措施,卫生部门负责牵头制定医疗机构合理用药整治方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牵头制定药品市场整治方案。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0年7月至2010年8月) 各有关部门指导、督促药品生产、流通、使用单位和药品广告发布单位按照法律法规和整治工作要求,进行整改自查,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提出并落实整改措施。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0年9月至2011年9月)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具体实施方案,
14、落实主体责任,积极开展工作,特别要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集中力量查处违法案件,切实解决好药品安全的突出问题,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际效果。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1年10月至2011年11月)各有关部门对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建立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将根据整治任务、整治措施和整治要求,开展督促检查。各有关部门整治工作总结,于2011年10月15日前抄送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把药
15、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纳入工作日程。严格落实药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对有关部门工作的评议考核。要结合实际,深入排查药品安全隐患,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整治目标和措施,确定重点地区、重点环节和重点单位。 (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本着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坚持整治与规范并重,积极探索治本之策,建立完善长效机制。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形成统一协调、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 8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宣传专项整治的措施和成效,
16、推广先进经验,曝光典型案例。组织开展药品安全科普宣传活动,普及安全用药知识,提高公众安全用药意识。加强舆情收集与分析,做好舆论引导和应对工作。建立完善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新闻发布机制,保证信息及时、准确、有序发布,积极营造良好的科学监管、安全用药的舆论氛围。 (四)强化督导,务求实效。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药品安全责任制,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合力,及时总结交流好的经验做法,研究解决专项整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加大对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督查力度,对整治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药品安全问题突出的进行通报批评,督促整改,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第二篇: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印发xxx县药品安全专
17、项整治工作方 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xx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卫生部、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医药管理局等六部局关于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工作部署,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09】 16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解决影响我县药品安全的深层次问题,全面提升药品安全水平,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现将XX县区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XX县区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附件2:XX县区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xxx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
18、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卫生部、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医药管理局等六部局关于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工作部署,进一步解决影响我县药品安全的深层次问题,全面提升药品安全水平,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09】 167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药品安全工作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提高药品标准,严格
19、准入条件,强化市场监管,落实安全责任,进一步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健全药品安全工作机制,促进医药产业又好又快发展,确保公众用药安全。 (二)总体目标 通过两年左右的深入整治,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药品生产经营规范和质量标准,进一步 强化药品市场准入管理和安全监管,进一步优化医药产业结构,使药品质量安全控制水平显著提高,企业安全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显著增强,药品生产经营秩序显著好转,重大药品质量安全事故明显减少,人民群众的药品消费信心明显增强。 二、整治任务 (一)落实药品安全责任。加强组织协调,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强化药品安全
20、的长效机制。 (二)强化全过程监管。全面提高药品标准,严格新开办企业验收标准,严格实施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质量追溯制度,确保上市药品质量安全。 (三)净化医药市场秩序。加快医药产业结构调整。整治违法违规行为,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加安全的用药环境。 三、整治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成立XX县区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卫生局、公安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局、科技局、邮政局、广电局等部门,加强对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地指导、检查。要认真按照自治区的部署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整治目标,强化整治措施,落实安全责任,尤其是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把工作落
21、实到人,切实将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药违法行为。要加强与药品监管、卫生行政、公安局、科技局等部门的协调,重点打击假借合法企业名义,利用互联网、邮寄等方式制售假药的各类违法行为。公安部门要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大对移送涉药案件的立案、侦破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犯罪案件。 (三)深入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行为。药品监管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大力整治以食品、保健食品、消毒产品、化妆品等冒充药品上市的行为,严厉打击以各种名义生产、销售非药品冒充药品违法行为,
22、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生命健康安全。凡经销“无文号”等产品冒充药品的,一律以假药严厉查处。对以“食品、消毒产品、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化妆品”等非药品仿冒药品名称和包装、直接使用药品通用名、说明书明示或暗示有治疗疾病作用、以及宣传治疗疾病的产品,各相关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做好监管。 (四)大力整治违法药品广告。要认真落实国家药品广告审查办法有关规定,坚持和完善综合治理机制,创造监管制度和监管方式,不断提高广告监测水平。工商局、广电局等部门要加大违法药品广告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利用媒体、互联网发布虚假广告和虚假宣传的行为,依法查处 相关违法违规网站的主办者,明确落实药品生产企业、广告经营商和
23、媒体的责任。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大对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监测力度,对违法广告药品,坚决采取下架暂停销售的行政强制措施,积极营造健康有序的药品广告市场环境。 (五)加强国家基本药物生产供应和质量监管。要根据国家建立基本药物制度的部署和安排,强化对基本药物生产供应、流通、配备、使用、定价报销和监管工作。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要加强行业管理,提高生产供应能力,保障基本药物供应。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基本药物经营企业执行gsp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基本药物经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开展诚信等级评定,规范企业自律行为,推动企业第一责任人责任的落实。卫生、药监等部门要加强对基本药物公开招标采购的管理,严格投
24、标企业及品种资质审查,加强对配送企业的监督检查,减少中间环节,降低配送成本,保证药品质量。发改委要合理制定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卫生部门要加强对基本药物使用的管理,确保医疗机构优先合理使用基本药物。 (六)提高药品质量标准。药品监管部门要全面落实“提高国家药品标准行动计划”,重点开展有关民族药(民族药材)质量标准项目的研究,并积极争取项目立项。 (七)加强药品流通环节监管。药品监管部门要深入整 顿和规范药品流通秩序,大力整治各类无证经营、挂靠经营、“走票”、出租、出借许可证、零售药店出租柜台等违法经营行为,规范药品经营企业药品购销票据管理,严格实行票货同行制度,做到票、帐、货相符,切实保证药品
25、质量。组织开展对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清理整顿工作,坚决取缔假连锁门店和管理混乱的连锁门店,规范药品零售连锁经营行为。 (八、)加强临床用药管理。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大对医疗机构用药管理力度,加强合理用药宣传教育,推进临床药师制试点工作。建立完善合理用药管理制度,规范医疗行为,防止不合理用药造成的伤害。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要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和说明书使用药品,防止超适应症、超剂量用药,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全面实施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为患者提供质优价廉的药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建立药品审验制度,防止假劣药品流入临床。药品监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药品使用
26、环节的质量监管,规范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重点监测化学药品注射剂、中药注射剂、多组分生化注射剂和疫苗等药品的不良反应,及时上报和处置群体性不良反应事件。 四、整治要求 (一)树立大局意识,确保整治成效。要从“保增长、 保民生、保稳定”,维护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药品安全专项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全县人民群众药用安全。要切实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安全责任,并给予经费保障。细化整治目标和整治措施,要确定重点区域和重点环节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严格责任追究,增进协作配合。要严格落实药品安全责任
27、制和责任追究制,发生药品安全突发事件,要立即采取应对措施,坚决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企业召回产品。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部门要坚决吊销企业证照。卫生行政、药品监管、公安、工商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提高监管效能,严厉查处重大案件,及时消除隐患,净化药品市场。要加大行政问责和行政监察力度,对履职不到位、工作不落实。造成辖区内发生重大药品安全事故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督促检查,推动工作落实。要根据整治任务、整治措施和政治要求,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各负其责、通力协作,认真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XX县区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成员单位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地进
28、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整治力度不大的单位将通报批评,督促整改。自治区卫生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有关部门,要对各地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 督查。 (四)深入宣传动员,营造社会氛围。宣传部门要组织媒体要深入农村、社区跟踪采访,做好热点问题、重点问题的报道,大力宣传专项整治的措施和成效。组织开展药品安全科普宣传活动,增强各族群众科学用药、安全用药、合理用药意识。加强舆情收集与分析,做好舆论引导和应对工作。进一步完善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新闻发布机制,保证信息及时、准确、有序发布,创造良好的科学监管、安全用药舆论环境。 第三篇: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xxx药品安
29、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xxxxxx发2009xxx号)的要求,确定从现在起,利用年左右时间,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切实解决影响药品安全的深层次问题,全面提升药品安全水平。 一、指导思想 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把药品安全工作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以确保公众用药安全为目标,以解决影响药品安全的突出问题和深层次矛盾为重点,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通过提高标准、严格准入、强化监管、落实责任,进一步整治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健全药品安全监管机制,促进医药产业又好又快发展,提高公众安全用药水平。 (二)总体目标。通过年左右的深入整治,切实落实“地方
30、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优化我县医药产业结构,完善药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质量标准,强化药品市场准入管理和安全监管,使药品质量安全控制水平显著提高,企业安全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显著增强,药品生产经营秩序显著好转,杜绝重大药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全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成都 市金牛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由县政府法制办左巧主任任组长,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王磊任副组长,县卫生局副局长贾小怡、县公安分局副局长刘继波、金牛工商局副局长祈美君、县科技产业局副局长胥进为成员。从现在开始至2011年8月,
31、负责全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有关事务。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XX市金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担专项整治协调小组日常事务工作(见附件1)。各有关部门确定1名联络员,统一协调全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见附件2)。 三、重点整治任务 (一)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建立联合打假工作机制,重点打击利用互联网、邮寄等方式制售假劣药品的行为;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厉查处重大案件。 (二)整顿和提高药品质量标准。严格实施药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质量追溯,确保上市药品的质量安全。 (三)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大力整治以食品、消毒产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等冒充药品上市的行为。严厉
32、打击仿冒药品,坚决维护药品市场秩序。 (四)整治违法药品广告。加大违法药品广告查处力度,重点监测和打击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广告和虚假宣传的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网站的主办者,严格落实药品广告主、广告经营商和媒体的责任。 (五)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加快医药产业结构调整,严格控制新开办药品企业;严格规范非药品物流企业储存配送药品的行为,严厉打击在中成药、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化学药物的行为。 四、职责分工及整治措施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沟通协作,形成整治合力。成立打击生产销售假药的违法犯罪行为的工作机制。药品监管、公安、工商、卫生等部门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对触犯刑事案件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
33、案侦察;公安机关对涉及假药的刑事案件要组织力量及时破案,依法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对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危害性高的药品和医疗器械违法案件,要加大督查督办和组织协调力度,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确保重大案件查处工作依法到位。严格落实药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在专项整治中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包庇纵容制售假劣药品行为的有关责任人要严肃查处。 (一)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牵头制定违法药品广告整治方案。工商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完善多部门联合打击违法药品广告机制,加大违法药品广告查处
34、力度,依法查处发布虚假药品信息的行为。 (二)县科技产业局负责牵头制定医药产业发展政策,完善医药产业发展政策。县科技产业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医药产业发展政策,推 进医药产业结构调整,积极打造五块石成彭路医药物流园县,鼓励发展现代医药物流和药品连锁经营,改变县内药品批发企业规模小、分布散的格局。引导、规XX县区内xxxx等x家较大规模的药厂(产值在1千万以上)创制新药。加强行业管理,保证基本药物足量生产供应。县食药监局要按照合理布局的原则从严审批零售药店,要积极引导天回镇街办等拆迁重建地县零售药店重新布局。 (三)县食药监局负责牵头制定非药品冒充药品整治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规范药品流通市场,对
35、成彭路药品批发企业比较集中地方进行集中整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对基本药物的监管,确保基本药物质量安全。大力推行药品电子监管,督促辖县内企业完善质量追溯体系,严格执行产品召回制度。加强防控甲型h1n1流感疫情药械安全监管深入开展疫情防控药械质量专项检查,加大监督抽验力度,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使用不合格防控药械的违法行为,确保防控药械质量安全。 (四)加大对医疗机构用药管理力度,加强合理用药知识宣传与培训,积极推进临床药师制度实施,规范用药行为,促进临床合理用药。县卫生局要加大对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的管理力度,督促各注册医疗机构制定合理用药工作方案。要积极推进临床药师制度实施,促进临床合理用药。加
36、强对基本药物使用的管理,确保医疗机构优生合理使用基本药物。监督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和说明书使用药品,防止超适 应症、超剂量用药。加强对基本药物使用的管理,确保医疗机构优先合理使用基本药物。 六、整治步骤 整治工作分为三个分阶段: (一)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09年12月) 研究制定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相关部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进行动员和部署。 (二)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1月2011年7月) 相关部门要按照具体实施方案积极开展工作。要定期研究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加强薄弱环节,及时解决问题,确保专项
37、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并达到预期目的。要注意把整治期间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上升为管源头、管长远的监管制度、机制,着力从长效机制的建设上探索解决影响药品安全的深层次问题。 (三)第三阶段:检查总结阶段(2011年8月) 相关部门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形成阶段性工作总结和长效机制,全面实现整治工作目标。 七、工作要求 (一)标本兼治,健全机制。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本着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坚持整顿和规范并重,打击与建设并重,处罚与教育并重,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要进一步完善药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大力推进电子监管,提倡全过程 和实时监管,进
38、一步提高行政效率,降低监管成本;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机制,确保发生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时能够迅速应对,妥善处置。 (二)督导检查,扎实推进。县政府协调小组会组织有关部门适时对全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并做好迎接市政府督查组的督导检查。对整治工作不力、效果不明显、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包庇纵容制售假劣药品行为的有关责任人要严肃查处。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措施和成效,推广先进经验,曝光典型案例,普及安全用药知识。进一步完善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新闻发布机制,保证信息及时、准确、有序发布,积极营造全社会广泛支持和共同关注药品安全的良好舆论氛围。
39、 (四)加强联系,畅通信息 各相关部门要及时对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进行总结,总结取得的成绩,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形成书面材料,分别于2010年1月、2010年6月、2010年12月和2011年7月底之前,按时报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由其汇总后上报县政府。 二0一0年xx月xx日 第四篇:XX县区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XX县区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推动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切实解决药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市政府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统一部署,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4个月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一、总体目标 (
40、一)实现药品市场秩序规范有序。辖区内杜绝重特大药害事故,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二)药品质量稳步提高,药品评价抽验合格率达到95%以上。 (三)各药品生产企业能够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要求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优化驻厂监督员派出形式和运行机制。 (四)基本解决挂靠经营、走票、超方式、超范围经营药品行为;清理和查处药品零售企业出租或转让柜台销售药品行为;配合工商部门查处虚假违法药品广告发布行为,取缔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证明疗效的违法药品广告,药品广告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二、整治重点 (一)药品研制环节 1.在省局指导下,做好药品批准文号清查和再注册工作,坚决淘汰长期
41、不生产、存在安全性和质量隐患的品种,继续深入开展药品注册现场核查工作。 2.做好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24号令)的实施工作,积极引导和督促企业自觉遵守药品标签和说明书有关规定,重点加强对2007年10月1日以后生产药品的标签和说明书的监督检查。 (二)药品生产环节 1.开展注射剂生产工艺核查。按照国家局、省局的工艺核查方案,对辖区内注射剂类药品生产企业实际执行的工艺进行核查。 2.进一步完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监督实施工作,加大gmp跟踪检查和飞行检查力度。 3.继续巩固和完善向高风险品种生产企业派驻监督员制度。加强对驻厂监督员的日常管理,建立监督员工作日志和报告制度,探索建立药
42、品质量授权人制度,签订药品质量责任状。 4.加强特殊药品监管。加快推进特殊药品监控信息网络建设,力争年底前在全省范围内实现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生产、流通流向的动态监控。 (三)药品流通环节 1.全面开展药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对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覆盖面必须达到100。严厉查处药品经营中的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行为。严厉打击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为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经营药品提供场所、资质证明文件、票据挂靠经营、体外循环等违法违规行为。 2.严格药品经营准入管理。加强对2006年以来新开办的药品批发企业的监督检查,对达不到法定条件和要求的,提请省局依法收回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零售企业经营
43、非药品产品的,必须设立非药品专售区域,设置明显的分区标志。 3.大力整治虚假违法药品广告。加大对药品广告的监督监测力度,及时将违法药品广告上报省局和移送同级工商部门;积极配合工商部门查处夸大疗效、误导消费、危害群众身体健康的虚假药品广告,取缔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证明疗效的违法药品广告;对违法情节严重的,提报省局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暂停违法广告药品在本辖区内销售。 4.加大对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跟踪检查力度。经检查发现问题情节严重的,责令其停业整顿,收回gsp证书;对不再符合药品经营准入条件及gsp规定,被责令整改而逾期不改正,继续从事经营活动者,要依法吊销其药品经营许可
44、证。 (四)医疗器械环节 1.全面推进医疗器械注册资料核查,重点对二类医疗器械产品及有投诉举报产品注册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核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境内已获准注册的 一、二类以及在审医疗器械注册资料的真实性核查。协助省局做好已获准注册的心脏起搏器、心脏瓣膜、血管支架和人工关节等四种医疗器械注册资料真实性核查。对一类医疗器械注册申请,必须经真实性核查后才能审批;对弄虚作假的注册申请,严格依法进行处理。 2.进一步强化医疗器械生产监督检查。按照计划时限,配合省局继续开展国家重点监管企业、省级重点监管企业、发生严重不良事件企业和被举报存在违规行为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专项监督检查。强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日常监管
45、,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查封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医疗器械产品和生产企业。 3.整顿医疗器械流通秩序。保质保量的完成省局下达的医疗器械产品质量监督抽验任务,对高风险产品和市场检查中发现的质量可疑产品进行重点抽查,加大对医疗器械制假售假行为的打击力度,严肃查处无证经营和销售、使用无证产品以及擅自扩大适应症等医疗器械流通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行动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动员,自查自纠阶段(2007年9月15日前)。各县区局要按照当地政府和市局的统一部署,采取多种形式,向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宣传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503号)和国务
46、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0718号)精神,使其了解国家保障产品质量和药品安全的各项要求,以及其作为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当承担的责任和应当履行的义务,督促企业对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自查自纠。 (二)拉网检查,整改提高阶段(2007年9月16日至10月15日)。按照“职权法定、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地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分别按照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流通、使用各环节整顿和规范的重点,进行拉网式检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限期整改,对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予以查处。 (三)集中整治,重点攻关阶段(2007年10月16日至12月5日)。根据监督检查的结果和存在的突出问题,确定集中整治的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环节、重点产品,明确整治目标,制定针对性的重点攻关方案,通过复查的形式督促相关单位进行彻底整改,集中解决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 (四)考核验收,巩固成果阶段(2007年12月6日至12月15日)。市局将派出督查组,对各单位实